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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与《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019年03月15日)

 

熊亮华 

  

编者按:陈云领导中央纪委制定《准则》,强调从无产阶级政党历史使命高度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正式《准则》发布后,陈云针对贯彻《准则》的一些情况,警示全党“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改革开放后,面对党的纪律、规矩方面是不是也要“松绑”这一说法,陈云坚持以《准则》为准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向以陈云为代表的老一辈革命家学习,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新老《准则》的要求。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领导中央纪委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他从无产阶级政党历史使命的高度看待党内政治生活,精心组织,起草高质量高水准的《准则》;他警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明确搞好党风的基本思想,大力推动全党落实《准则》;他强调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中始终坚持以《准则》为准绳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些思想和实践对贯彻新老准则、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很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关键词:陈云;《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法规 

  

2016 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强调了1980 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称《准则》)。习近平指出:“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1980 年《准则》是陈云领导中央纪委制定的。他领导制定、贯彻和运用《准则》的思想和实践,对我们今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很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领导制定《准则》,强调从无产阶级政党历史使命高度对待党内政治生活 

  

为什么 1980 年要制定一部专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一方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需要保持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活,以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团结全党和全国人民实现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另一方面,党在全国执政以后,党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独断专行等不良倾向有所发展,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受到损害。“文化大革命”更极其严重地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政治生活长期不正常,严重影响了党的作风,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急需拨乱反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邓小平在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提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陈云担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贯彻这一指导方针,以制定和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抓手,通过党内立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整顿党风。 

  

陈云对党内政治生活一贯重视。延安整风期间,陈云 1942 11 月在中共中央西北局高干会作关于整党问题的讲话,提出四点要求:“地方党委工作要照顾全局”;“老干部要带头学文化学科学”;“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坚决反对自由主义”。1947 年,在解放战争中,陈云针对辽东党内存在的组织生活不健全的状态,提出党内政治生活的三项原则,即正面地坦率地辨明是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有在党内发表意见、讨论问题的权利,又有服从决定、积极工作的义务。同时,他又指出,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是一个也不能少的”,“这是我们党的铁的纪律,也是健全党内生活,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有力武器”。1962 年,他在参加“七千人大会”的陕西省全体干部会议上讲话中,直言“这几年我们党内生活不正常”,“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种现象非常危险,这样下去革命事业不能成功、肯定失败,而“只要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条,坚持真理,改正错误,我们共产党就将无敌于天下”。 

  

“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促使陈云对这个问题作了更加深入的思考。1979 1 4 日,他在中央纪委一次全会上说,“这十一二年来,我常想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问题”。陈云想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问题”,主要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政治生活问题。“文革”期间,他反复研读列宁十月革命以后的著作,最注意的就是列宁怎么保证党内的正常民主生活。他印象深刻的有两件事:一是列宁主张与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虽然列宁的意见是正确的,但付诸表决时被否定,列宁少数服从多数。后来局势更恶化,再次讨论时列宁的意见才占多数。第二件事是 1920 12月召开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俄共(布)党员代表、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党员委员及莫斯科省工会理事会党员联席会议上,列宁在谈到俄国工会对苏维埃国家所起的作用时说:“我们的国家实际上不是工人国家,而是工农国家”。这时布哈林在后面就直接喊“什么国家?工农国家?”列宁当时没有立即回答。后来列宁提到那次大会演说时,认为关于工人国家的提法布哈林的质疑是对的。这表明在列宁领导下民主气氛很浓。在讲话中,陈云从马克思主义形成讲起,历数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历程中,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内政治生活变迁。他指出: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他领导下党内生活是非常正常的;斯大林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有很大功绩,但后来苏联党内生活不正常;毛主席领导中国民主革命胜利,恢复经济和社会主义改造都很成功,但后来党内出现很不正常的情况。这种状况发展到了什么程度?陈云特意问过华国锋、叶剑英,他们 1975 年冬能不能见到毛泽东,得到的答复是见不到。陈云说:“连中央副主席都见不到毛主席,这是党内极不正常的状态。” 

  

陈云对“文革”结束后党的优良传统开始恢复,呈现出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我们党大有希望。他放眼世界,强调中国共产党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负有很大的责任,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是中流砥柱,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胜利的保证。要很好地负起这个责任,就必须在党中央领导下,把我们的党建设好。恢复成立的中央纪委,把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的基本任务认真地担负起来,就是在这个伟大事业中尽了自己应尽的一份力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陈云强调实现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件事是我们全党最大的事情”。 

  

陈云担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时已经是 73 岁高龄,身体很弱。他在十一届三中全会闭幕会上讲,自己的身体情况很差,全会选举他担任重要职务,虽然他感谢同志们的信任,将尽力工作,但也只能“做最必要的工作”。在陈云的工作日程上,制定《准则》就属于他说的“最必要的工作”,并为此投入了很大精力。 

  

一是领导中央纪委讨论拟定《准则》。1978 8 23 日,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胡耀邦,在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组和中央组织部调研室人员的会议上,提出由组织部起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文件。组织部随后起草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条准则》。12 19 日,中央组织部将这份文件作为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文件,报送陈云及邓颖超、黄克诚、王鹤寿审查修改。 

  

1979 1 月,陈云主持召开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中央组织部起草的这份文件基础上,讨论并拟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陈云就中央纪委的工作,特别是在全党实现毛泽东提倡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中央纪委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这次会议“就是要为实现这个基本任务做必要的准备工作”。 

  

二是提议将《准则》在党内广泛征求意见。中央纪委拟定的《准则》,中央政治局讨论后原则通过,一般来说文件可以正式下发了。但陈云对这份文件看得很重,他提议先不要正式下发。 

  

1979 2 28 日,陈云致信华国锋,报上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意见修改后的《准则》草案及中央纪委的另外两个文件。他在信中就《准则》草案作了三点说明: 

  

(甲)前稿有些地方规定得太具体的已改写得灵活些,特别是十一条十二条。 

  

(乙)在改写后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十二页、十三页、十四页,都用红笔划了杠杠。我看可以。请你斟酌。并把八大党章中关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作为附件,附在准则后面,以便各级党委参考。 

  

(丙)这个文件发下去征求意见,要求七月一日前各地将意见回报中央准备再改。再改之后也只作为中央试行文件。试行中如有不妥,还可改。这样一次向下征求意见另一次作为试行文件,在此以后再完稿,我看比较稳当。 

  

陈云的意见被采纳了。3 19 日,中共中央将《准则》印发至县团级党委,进行讨论,征求意见,要求各地在 9 1 日前将意见上报,由中央纪委汇集、整理、修改。这次征求意见,中央纪委收到报告 148 份,另有党员个人来信50 件,共提出 1800 多条修改意见。 

  

三是反复推敲完善《准则》。在陈云领导下,中央纪委先后对《准则》稿进行了七次讨论和修改。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他曾多次给予指示。 

  

有一件事情很能反映陈云的认真程度。据起草组郭仪回忆,在文件基本定稿、写作班子解散的时候,陈云还提出来一个意见,要求在12 条准则里必须专门增加一条关于干部又红又专的条款。他说,不能长期当外行,对一个共产党员来说,不懂专业知识,所谓的政治觉悟就是空的。为此郭仪和起草组另一位叫徐光的同志,特地赶写了新的条款,即后来通过的《准则》最后一条:“努力学习,做又红又专的干部。”这一条强调,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如果不能造就一支宏大的又红又专的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是搞不成的。郭仪感到,在拨乱反正、纠正冤假错案任务还很重的情况下,陈云提出《准则》要注意干部队伍建设,真是高瞻远瞩。 

  

《准则》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陈云“交换、比较、反复”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保证了这部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专门法规的高质量。 

  

经过陈云领导中央纪委一年多的努力,与中央组织部的稿子作个比较,正式稿有了很大提高: 

  

两相比较,可以看出:正式发布稿增写了4 条,即第 13912 条;第 2 条由原第 11011 条合并而来(集体领导);第 4 条由原第 3 条而来(坚持党性反对派性);第 5 条由原第 2 4 条合并而来(讲真话);第 6 条由原第 56 条而来(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第 7条对应原第 8 条(保障党员权利);第 8 条对应原第 9 条(选举);第 10 条对应原第 7 条(正确对待犯错误);第 11 条对应原第 12 条(接受监督)。 

  

中央组织部稿(括号里的文字是曾用过的题目) 

  

(1)一切重大问题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反对“一堂言”;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崇拜) 

(2)如实反映情况(要讲真话,不许讲假话) 

(3)党内不许搞宗派(要搞五湖四海,不许搞宗派) 

(4)有话摆到桌面上,不搞阳奉阴违(坚持原则,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5)坚持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原则 

(6)思想上理论上的不同意见,只能民主讨论,不能压服(思想上、理论上的不同意见不能压服) 

(7)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 

8)保证党员的申诉权利(保障党员的权利和申诉权利) 

9)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10)禁止无原则的歌功颂德 

11)党员之间是同志关系,不能搞特殊(党的任何领导人,都不准搞特殊) 

12)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正式发布稿 

  

1)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 

2)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 

3)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4)坚持党性,根绝派性 

5)要讲真话,言行一致 

6)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 

7)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8)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9)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10)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11)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 

12)努力学习,做到又红又专 

  

正式发布的《准则》,内容更为充实,既体现了具体要求,又上升到政治原则高度。有了《准则》,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就不仅靠觉悟,而是有党规党法为依据了。30 多年后,习近平高度评价《准则》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980年准则,既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又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归纳,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丰富发展,具有开创性意义,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准则》是全党智慧的结晶,其中包含了陈云为此付出的大量心血。 

  

推动贯彻《准则》,警示全党“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过党内法规的方式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于搞好党的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准则》下发后,中央要求,对照《准则》的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和作风,凡是违背《准则》的必须及时地、切实地纠正,无组织无纪律、继续闹派性和各行其是的现象必须彻底改变。中央纪委在 1980年一年之内召开了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准则》贯彻取得了显著成效,党内民主生活有所改进,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所开展,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准则》日益深入人心,党风不断向好的方面转化。 

  

但从贯彻《准则》的情况来看,有些地方和部门党风不正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纠正不正之风还有阻力。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对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还有少数人怀疑、抵制或阳奉阴违;经济调整中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和不识大体、不顾大局的本位主义;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革命意志衰退,忘记了艰苦奋斗和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光荣传统,丢掉了为实现革命理想的实干精神;有的人犯错误不但不检讨,还利用权势对批评揭发的人进行诬陷和打击报复。纠正不正之风阻力主要表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中“三种人”还没有调整;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不正之风习以为常,靠派性包庇、支持,把《准则》当耳边风;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个人主义比较严重,搞官官相护、打击报复。 

  

这些问题反映出党内对贯彻《准则》,认识上还不统一。胡耀邦曾谈到当时的情况:“这些同志说,我经济工作都忙不过来,哪里还能够抓党风?或者说,安定团结是前提,党的纪律抓得太紧了,太严格了,可能要妨碍安定团结。”邓颖超也提到:“有的问题闹得很厉害,从海外闹到中央纪委,闹到中央,然而问题还不能一下子解决。原因是看法不一致。纪委的工作就碰到了阻力,出现了困难。” 

  

1980 11 月,陈云针对这些问题,在中央纪委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期间,发表了三条意见:“第一,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第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会有困难,但是经过统一认识,是可以解决的。第三,必须实事求是,查清事实,核实材料,再处理问题,并和本人见面。” 

  

陈云的这三条意见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是在长期管党治党实践基础上提出来的。 

  

第一条是解决贯彻《准则》的认识问题,突出了党在执政条件下面临的严峻考验。陈云是我们党比较早地认识到执政考验的领导人。1939 12 月,他在陕甘宁边区二大的讲话中,就提醒大家注意到我们党的地位的变化,指出“我们党是有政权的党”,“当权的党容易只是向群众要东西,而忘记也要给群众很多的东西”,“如果真是那样,群众就会把我们看成强迫摊派的命令机关”。执政的党更要特别强调自我批评和纪律约束。在执政条件下,党员和领导干部犯了错误,损害了群众利益,“你有枪,又当权,群众看到了也不敢讲”,因此必须“严格要求我们的党员和干部”,要用党纪和法律维护群众利益。 

  

新中国成立不久,陈云 1954 2 月在中共七届四中全会上发言,更突出强调了执政地位带来的考验。他指出,从前在瑞金、延安时,想腐化也难,现在腐化很容易,物质享受很具备,很可以腐化。他描绘了执政条件下的各种“新享受”后提出,高级干部要提高革命觉悟,提高革命嗅觉,千万不要“伤风”,“要严守党的制度和党规党法,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在新时期,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实行改革开放,却还有同志对贯彻《准则》、整顿党风的问题掉以轻心,这不能不引起陈云的高度警觉。他把这个问题提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就是要为全党敲响警钟。 

  

他后来专门解释这个论断说,党在全国执政前和执政后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在全国执政前,地下党有杀头的危险,在苏区和解放区的党忙于打仗,都谈不上什么物质享受。全国执政后就不一样了。领导权掌握在党的手里,党员可以利用各种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1982 年开始的打击经济犯罪,仅中央纪委有统计的案件,开除党籍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就有 27000多人,比 1927 年大革命失败后全国党员总数还要多一倍多,可见其严重性。陈云指出:“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所以,我说过:‘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第二条是对纪检机关、也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要是非分明、敢于坚持原则。陈云在延安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时候就曾一再强调,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党内不准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遵守纪律首先从自己做起,要与党内一切破坏党纪的倾向作斗争,尤其要与自己破坏党纪的倾向作斗争。 

  

“文革”中纲纪废弛,对新时期的纪律工作仍有很大影响。在贯彻《准则》、执行党规党法的过程中,遇到各种阻力和困难,甚至有的问题从海外闹到国内,闹到中央。在这种情况下,敢不敢坚持原则,对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是个严重考验。陈云要求大家直面困难、解决困难。 

  

他对纪检工作提出三条意见:“第一,纪委工作是要做的。第二,纪委工作是有困难的。第三,我们做了工作以后,如果有人指手划脚,或者有些什么意见,对纪委有些什么批评的话,可以不计较它。我们做得对的,他指责得不对的,可以不管它。如果他们的意见是对的,我们应该考虑。” 

  

陈云不但要求纪委要坚持原则,也主张在全党要强调坚持原则,树立正气。1982 6 月,他在审阅党的十二大报告稿时,提出了这个问题。陈云指出,在党风和社会风气中,目前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是非不分,有些同志在是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和稀泥,做老好人,而坚持原则的人受孤立。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陈云提出,如果只从维护党纪提出来还不够,“应该把它提到全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高度。要提倡坚持原则,提倡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的精神”。他认为,只有我们党内首先形成是非分明的风气,整个社会风气才会跟着好转,才会使正气上升,邪气下降。 

  

第三条是对纪检工作方法的要求,就是处理问题要准确、公正。党的纪检机关恢复成立后,在新的形势下监督执纪,大家都有个熟悉、适应的过程,有些问题处理不好就会造成被动。 

  

陈云富有组织工作的经验。他提出的解决办法就是实事求是。他在延安就提出:“审查干部必须实事求是,客观,严格。结论应该是不可反驳的。切忌以主观的推测为根据。”“审查干部必须对党对干部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能疏忽大意,不能冤屈好人。”“审查干部必须做出符合实际的书面结论。” 

  

在新时期,陈云同王鹤寿谈话的时候,还提出对《准则》公布以前的问题要考虑到特殊历史时期的情况,处理时要慎重考虑。由于林彪、“四人帮”的横行,许多干部大大小小都存在一点问题。陈云考虑到这一点,提出:我们干部中有不少同志是“维吾尔的姑娘——小辫子不少”,随便都可以抓一条。所以,处理这些问题要慎重考虑。这也是一种实事求是。据此,当时对不正之风的处理,首先抓《准则》公布以后所发生的案件。《准则》公布以前的,除极个别的,民愤很大的,应进行适当处理以外,一般不再查。 

  

这三条意见,既就贯彻落实《准则》提出了原则和办法,又从党的兴亡高度阐明了党风建设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准则》夯实了思想基础。 

  

1980 12 25 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表示赞成陈云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提出要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不懈地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特别要坚决反对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错误态度。 

  

1981 1 8 日,中央批转中央纪委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准则》座谈会纪要,指出纠正不正之风是当前全党一项重要的任务,邓小平1980 8 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2 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陈云在这次中央纪委会议期间提出的重要意见,“是我们搞好党风的基本思想。各级党委一定要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和贯彻”。纪要针对违反《准则》搞不正之风的问题提出七项措施:(一)端正党风,是全党的大事,需要各级党委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做出成绩。(二)整顿好领导班子。(三)从制度上做出规定,取消各种特权。(四)进一步抓好《准则》的宣传教育,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五)要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六)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七)要经常检查贯彻执行《准则》的情况。全党抓贯彻落实《准则》,党内政治生活逐步恢复正常,健全了组织生活,发扬了民主作风,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得到克服,提高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坚持以《准则》为准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982 年,党的十二大修改党章,全面吸收了《准则》的内容。党的十二大明确指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党的实际生活中起了很好的作用,这个准则今后作为党章的重要补充,将继续保持它的全部效力。 

  

那个时候正是改革开放之初,一个现实的情况是,改革正在“摸着石头过河”,在探索中需要打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陈规,当时的说法是“松绑”。有一种意见认为,党的纪律、规矩方面是不是也要“松绑”。针对这种动向,1984 10 17 日,陈云在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稿上批示:“纪检工作应该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 

  

本着这样的态度,陈云一直坚持贯彻运用《准则》,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搞好党风。 

  

陈云非常重视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随着改革全面展开,困难和风险接踵而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特别重要。1987 7 月,他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明确表示:“我们国家,在目前第一位的领导人是小平同志。”1988 10 月,在物价改革遇到困难的时候,陈云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说,“目前财政经济遇到一些困难,在克服这些困难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和依靠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的核心领导作用”。1989 年政治风波中,陈云坚定地表示,“现在就是要坚决拥护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顺利实现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向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过渡后,陈云提出: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而要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首先要维护和加强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他强调:“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成大事,社会也无法稳定。” 

  

陈云极其关注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落实和延续。随着干部新老合作和交替,大批中青年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学会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是陈云对这些中青年干部最恳切的要求。1985 9 23 日,他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讲话说:历史经验证明,实行民主集中制,做起来很不容易。希望新进各级领导班子的中青年干部,要注意学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在各级领导班子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倾听各种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不同意见。1987 1 月,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谈到中央政治局的民主生活也要制度化时说,我们党内要强调一下,要有民主生活制度。常委多少时间开一次会,政治局多少时间开一次会,要立个规矩。常委会议,政治局会议,政治局扩大会议,应该分开来开,这是党内民主生活。民主集中制要坚持。经常开会讨论,经常交换意见,就不至于出大的问题。 

  

陈云强调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改革开放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是一场伟大的试验,需要全党开动脑筋,集思广益。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正确对待各种不同意见。比如,雇工问题的争论出现以后,陈云 1982 12 31 日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内有了民主集中制的气氛,才会有同志敢于提出不同的意见。我们过去在这个事情上是吃过苦的,搞一言堂。我过去说过,不怕人家讲错话,就怕人家不说话。讲错话不要紧,要是开起会来,大家都不说话,那就天下不妙。他提出:有同志提不同意见,党组织应该允许,这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好现象。当然,有了不同意见,要在党内说,在所在的党支部或者机关,按照组织程序和组织原则严肃地提出来。 

  

陈云对打击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态度坚决。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展开,党面临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考验日益严重。1982 1 月,他在中央纪委编印的一份反映广东一些地区走私活动猖獗的信访简报上批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雷厉风行,抓住不放,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 

  

陈云始终如一地强调学习,特别是学习哲学。改革开放是全新的事业,必然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才能顺利推进改革开放事业,要搞对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就要注意学习。1987 7 17 日,陈云同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提出:“要把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好,最要紧的,是要使领导干部的思想方法搞对头,这就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我个人的体会是:学习哲学,可以使人开窍。学好哲学,终身受用。”他建议组织政治局、书记处、国务院的同志都来学习哲学,并把这个学习看成是工作的一部分,也是自己的一项重要责任。 

  

陈云坚持运用《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我们作出了榜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也要结合新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从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那里吸取宝贵经验,始终牢记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牢记“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警示,管党治党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新老《准则》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研究员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 

(说明:由于文章篇幅及排版所限,在此省去注释,如需引用请以《党的文献》2017年第五期中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