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三个历史决议)指出,“一九四五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九八一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实事求是总结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经验教训,在重大历史关头统一了全党思想和行动,对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其基本论述和结论至今仍然适用。”看到这段话,不禁让人想起《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第二个历史决议)的制定过程,尤其是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在这一决议制定过程中发挥的重要指导作用。
一
适当时候,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尤其“文化大革命”作一个总结,这个意见最早是由邓小平在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讲话中提出来的。他说:“文化大革命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阶段,总要总结,但是不必匆忙去做。要对这样一个历史阶段作出科学的评价,需要做认真的研究工作,有些事要经过更长一点的时间才能充分理解和作出评价,那时再来说明这一段历史,可能会比我们今天说得更好。”
此后不久,陈云于1979年3月会见马来西亚共产党总书记陈平时,也提到对“文化大革命”作总结的事。他说:“这个问题需要作一个总结,总结时要很慎重······不必匆忙做,越往后,问题会看得越清楚,结论可能更客观、更符合实际、更科学。”
几乎与此同时,一些同志在中央召开的理论务虚会上提出,应当像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那样,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问题也作个决议。这一年的10月1日,刚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中央在6月份决定,先用叶剑英委员长在国庆30周年大会讲话的形式,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作一个初步的总结,并为此成立了由胡乔木主持的起草小组。用胡乔木的话说:这个讲话既不是单纯的庆祝讲话,也不是全面的总结,里面有庆祝的内容,也有对过去30年作相当重要又是最基本总结的内容,“不是对过去30年作全面的总结。那样的总结只能在另外的时间经过另外的会议,经过详细讨论,作出正式的专门的文件”。对这篇讲话,邓小平不仅“提了原则性的意见”,而且“还提了一些比较具体的意见”。
就在叶剑英委员长的国庆讲话中,正式宣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对过去30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的历史,“适当的时候,经过专门的会议,作出正式的总结”的决定。国庆30周年庆典一结束,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进一步决定,立即着手起草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工作由邓小平主持,胡耀邦、胡乔木、邓力群组织实施,胡乔木主要负责。决议从开始起草到最后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前后历时一年零八个月,其间自始至终都受到了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悉心指导。
二
邓小平对于决议起草工作的指导,或通过与起草组负责同志谈话,或在中央会议上讲话,总共有十六七次之多,仅收入《邓小平文选》的就有九篇。陈云的有关谈话,也有八九次,收入《陈云文选》的有四篇。他们的谈话、讲话,从决议起草的指导原则到具体方法,从对起草涉及的重大问题的分析、定夺到决议制定后的贯彻,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对决议的制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关于以什么作为指导原则
对决议的中心意见,邓小平、陈云早在提出适当时候总结“文化大革命”之始,就已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例如,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说过:“最近国际国内都很关心我们对毛泽东同志和对文化大革命的评价问题。毛泽东同志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立下的伟大功勋是永远不可磨灭的。”如果没有毛泽东同志的卓越领导,“我们党就还在黑暗中苦斗。所以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丝毫不是什么夸张。毛泽东思想培育了我们整整一代人。······没有毛泽东思想,就没有今天的中国共产党,这也丝毫不是什么夸张。”在1979年初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他针对当时已经冒头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其中第四项原则就是: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严厉批评所谓“只拥护‘正确的毛泽东思想’而不拥护‘错误的毛泽东思想’”的说法,指出我们所要坚持的和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他说:“毛泽东思想过去是中国革命的旗帜,今后将永远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反霸权主义事业的旗帜,我们将永远高举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前进。”
陈云在提到对“文化大革命”需要作个总结的那次谈话中也指出:“‘文化大革命’不能说毛泽东没有一点责任,但我们对毛泽东的评价不会像赫鲁晓夫对斯大林那样。在这个问题上,要平心静气,掌握分寸,慎重考虑,不能感情用事。这不仅是中国的问题,而且是世界的问题。就像对斯大林的评价一样,不仅是苏联的问题,而且是世界的问题。”
然而,决议起草小组最初拿出的提纲,没有很好地体现出上述思想。所以,邓小平看后,找负责起草工作的三位领导同志谈话,明确提出了决议应有的三个中心意思:第一,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第二,对建国以来的大事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作出公正评价;第三,通过对历史的基本总结,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他指出,这三条是总的要求、总的原则、总的指导思想,其中第一条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当决议草稿拿出后,他还是不大满意,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很好体现原先的设想”。他强调:“对毛泽东同志的评价,对毛泽东思想的阐述,不是仅仅涉及毛泽东同志个人的问题,这同我们党、我们国家的历史是分不开的。”针对有人提出决议中不必阐述毛泽东思想的主张,他指出:“这一部分不能不要。这不只是个理论的问题,尤其是个政治问题,是国际国内的很大的政治问题。如果不写或写不好这个部分,整个决议都不如不做。”
对于邓小平的上述指导意见,陈云明确表示同意。他在同起草组负责同志谈话时说:“《决议》要按照小平同志的意见,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他指出:“一定要在我们这一代人还在的时候,把毛泽东的功过敲定,一锤子敲定,一点点讲清楚。这样,党的思想才会统一,人民的思想才会统一。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把毛主席真正打倒,不但把毛主席否定,而且会把我们这些作含糊笼统决议的人加以否定。因此,必须对毛泽东的功过问题讲得很透彻。”关于“文化大革命”,他指出这是毛主席“晚年的一个最大的悲剧”,同时又指出,要看到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有些坏事他们背着毛主席干,“造成既成事实”。
2、关于如何体现上述指导原则
为了使决议切实体现确立毛泽东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个总的原则,邓小平、陈云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关于毛泽东的缺点错误和“文化大革命”问题应当如何分析。
毛泽东晚年犯了“左”的错误,“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严重挫折损失。这些都是事实,否认这个事实,既不可能说服人,也不可能统一党内外思想。但问题在于,如何看待和分析这些错误。邓小平指出,毛泽东同志犯错误,“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犯错误”;毛主席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对毛主席的错误不能都归结到个人品质上,也不能都算到一个人身上;“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在于违反了他自己正确的东西”;“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出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这些意见为决议正确处理确立毛泽东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与承认毛泽东同志晚年错误之间的矛盾,指明了重要方法。
另外,邓小平在决议起草之前还讲过:“关于‘文化大革命’,也应该科学地历史地来看。毛泽东同志发动这样一次大革命,主要是从反修防修的要求出发的。”陈云在决议起草前也讲过类似的观点,他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主要是为了防止中国变修、出现像赫鲁晓夫那样的事件,最初也不是要搞那么大。这个问题需要作一个总结,总结时要很慎重,要把林彪、‘四人帮’等人的破坏作用估计进去。”
二是,关于决议的内容和结构应当如何安排。
决议要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要达到这个目的,起草组感到写来写去,总是显得根据不够充分。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陈云经过深思熟虑,提出增加回顾新中国成立前28年历史段落的建议。他说:“有了党的整个历史,解放前解放后的历史,把毛泽东同志在六十年中间重要关头的作用写清楚,那么,毛泽东同志的功绩、贡献就会概括得更全面,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也就有了全面的根据;说毛泽东同志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说毛泽东思想指引我们取得了胜利,就更能说服人了。”陈云还举出四点为例。第一,“从遵义会议到抗日战争胜利,毛泽东同志一个无可比拟的功绩,是培养了一代人。”第二,毛泽东在抗战时期为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他写出的那些重要著作,“我们党里头没有第二个人写出”。第三,“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倡学马列著作,特别是学哲学,对于全党的思想提高、认识统一,起了很大的作用。”第四,“毛泽东同志在党内的威望,是通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建立起来的。······老一代人拥护毛泽东同志是真心诚意的。”
对于陈云的上述建议,邓小平明确表示:“这个意见很好,请转告起草小组。”他在讨论决议稿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上又说:“前面要加建国以前的28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见。”起草组的同志普遍感到,决议加了建国前28年历史的回顾,把它作为前言,使决议的气势一下子就显现了出来,面貌确实得到了很大改变。
除此之外,邓小平还指出,要把决议的“重点放在毛泽东思想是什么、毛泽东同志正确的东西是什么这方面。”“主要内容还是集中讲正确的东西。因为这符合历史。”“总之,中心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是第一位,还是错误是第一位?第二,我们三十二年,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前十年,成绩是主要的,还是错误是主要的?是漆黑一团,还是光明是主要的?还有第三个问题,就是这些错误是毛泽东同志一个人的,还是别人也有点份?这个决议稿中多处提到我们党中央要承担责任,别的同志要承担点责任,恐怕这比较合乎实际。第四,毛泽东同志犯了错误,这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犯错误,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犯错误。”他很赞成陈云关于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提倡学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对全党思想水平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中央也应当提倡学习哲学,重点学毛主席哲学著作的建议,要求“历史决议中关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贡献,要写得更丰富,更充实”。
在决议的内容方面,陈云还提出了一个意见,就是“要写国际上对我们的帮助。”他特别提出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156个重大建设项目,说:“那确实是援助,表现了苏联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对我们的情谊。这样一些问题,《决议》应该如实地按照事情本来面貌写上去。要通过对这些历史问题的论断,再一次说明中国共产党人是公正的。”对此,起草组也予以了采纳,将这个意思写入了决议。
三是,关于起草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重要观点、提法和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应当如何裁决、取舍。
决议起草中,碰到诸如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应当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时期,党是否还存在、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是否还合法,要不要涉及小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等等问题,都是由邓小平一一给予明确回答的。还有一些观点,虽然是别人提出的,但也是经过向邓小平请示,由他首肯的。比如,不提“左”倾路线、路线错误,是什么错误就说什么错误;再如,将毛泽东晚年思想改为晚年错误,等等。
三
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从通过到现在,已经过了40多年。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就决议稿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这一决议“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前党的历史,总结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对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作出了评价,特别是正确评价了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分清了是非,纠正了‘左’右两方面的错误观点,统一了全党思想,对推动党团结一致向前看、更好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个论断充分说明,第二个历史决议真正达到了原先设想的要求,其基本论述和结论经受住了历史的反复检验,至今仍然站得住脚。这一成果毫无疑问凝聚了党中央的集体智慧,决议起草组也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的指导,与之更是密不可分的。今天回头重温这个决议,令人感触最大的,我认为有以下五点。
1、把决议的核心问题和非核心问题加以区别
所谓核心问题,就是邓小平说的“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毋庸讳言,当年之所以需要制定这个决议,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对“文化大革命”这场“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的“全局性、长时间的‘左’倾错误”,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看法。而要评价“文化大革命”,毛泽东的错误、责任就绕不过去。在这个问题上稍有不慎,势必会损害毛泽东的形象,产生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由于决议起草工作认真贯彻了邓小平提出的指导原则,充分吸收了陈云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党内4000多名高级干部及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中央全会讨论中提出的好意见,终于妥善解决了既不回避毛主席的错误、责任,又不伤害毛泽东整体形象的问题。
决议对毛泽东的评价,最集中地体现在以下这句话中:“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他虽然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严重错误,但是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他为我们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立和发展,为中国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一定意义上,正是这个论断,给我们国家带来了40年的安定团结和快速发展的局面。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讲话中引用了邓小平关于“毛泽东思想这个旗帜丢不得”,对毛泽东的评价和毛泽东思想的阐述“同我们党、同我们国家的整个历史是分不开的”等论述后指出:“试想一下,如果当时全盘否定了毛泽东同志,那我们党还能站得住吗?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还能站得住吗?那就站不住了,站不住就会天下大乱。”他的话恰如其分地道出了决议在解决这个核心问题上的重大历史作用。
2、把“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与出发点加以区别
对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决议毫不含糊地给予了揭示和批判,指出它既混淆了是非又混淆了敌我,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群众,给一些投机分子、野心分子、阴谋分子以可乘之机;它打倒的“走资派”,是党和国家各级组织中的领导骨干;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不是“乱了敌人”而只是乱了自己。但与此同时,决议又按照邓小平、陈云关于发动“文化大革命”是从“反修防修的要求出发的”论述精神,对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初衷,进行了实事求是的分析。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上。
一是指出毛泽东“经常注意要克服我们党内和国家生活中存在着的缺点”。二是指出毛泽东即使在犯严重错误的时候,仍然要求全党认真学习马列著作,“还始终认为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所必需的”。三是指出毛泽东虽然在全局上坚持“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但也制止和纠正过一些具体错误,保护过一些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外著名人士,使一些负责干部重新回到重要的领导岗位”;尤其是“领导了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对江青、张春桥等人也进行过重要的批评和揭露,不让他们夺取最高领导权的野心得逞”,在四届全国人大会前“确定了以周恩来、邓小平同志为领导核心的国务院人选”;另外,“顶住了社会帝国主义的压力,执行正确的对外政策”;使“我们党没有被摧毁并且还能维持统一”,“我们的国家仍然保持统一并且在国际上发挥重要影响”。这些分析,使人们明晰了为什么说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出发点是“反修防修”的道理。
所谓“修”,指的是篡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修正主义,即放弃社会主义原则而走资本主义道路。因此,要“反修防修”,就要防止领导干部脱离群众,防止党内出现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自由化分子和腐化分子。对于这个问题,邓小平、陈云在改革开放中始终高度警惕,反复予以强调。例如,邓小平说过:“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要中国全盘西化,走资本主义道路。”“资本主义是想最终战胜社会主义,过去拿武器,用原子弹、氢弹,遭到世界人民的反对,现在搞和平演变。”“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对于这些问题,陈云同样高度重视。他讲过:改革开放“有些人看见外国的摩天大厦、高速公路等等,以为中国就不如外国,社会主义就不如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就不灵了。对于这些人,我们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其中做意识形态工作的同志,经过教育不改的,要调动他们的工作。”他提醒全党:“帝国主义的侵略、渗透,过去主要是‘武’的,后来‘文’、‘武’并用,现在‘文’的(包括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突出起来,特别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搞所谓的‘和平演变’。”“现在有些人,包括一些共产党员,忘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为了私利,‘一切向钱看’,不顾国家和群众的利益,甚至违法乱纪。”“‘一切向钱看’的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正在严重地腐蚀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
历史告诉我们,苏联解体、苏共下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大批官员丧失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信念,另有一大批贪污腐败的官员盼望着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苏联在解体后,摇身变为资本家和形形色色“寡头”的人,很多就是苏共原先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里的干部。
3、把“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加以区别
决议在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原因时,除了讲毛主席发动和领导的主观原因外,也讲了一些客观原因。这些同样是从邓小平的指导意见中引申出来的。邓小平在决议起草期间指出:“讲错误,不应该只讲毛泽东同志,中央许多负责同志都有错误。‘大跃进’,毛泽东同志头脑发热,我们不发热?刘少奇同志、周恩来同志和我都没有反对,陈云同志没有说话。在这些问题上要公正,不要造成一种印象,别的人都正确,只有一个人犯错误。这不符合事实。”他还说:“制度是决定因素,那个时候的制度就是那样。那时大家把什么都归功于一个人。有些问题我们确实也没有反对过,因此也应当承担一些责任。”按照这个思路,决议在分析了毛泽东同志领导“文化大革命”上的错误这个直接原因之外,又分析了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是指出:“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不长,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更短,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有些已经比较清楚,更多的还有待于继续探索。”这就是说,“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从本质上讲,是探索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过程中的错误。关于这个观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之后讲过一段很重要的话,他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明确指出:毛主席在晚年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犯的错误,是“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走过的弯路。
二是指出:“我们党过去长期处于战争和激烈阶级斗争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到来的新生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全国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科学研究。”因此,“容易把已经不属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仍然看做是阶级斗争,并且面对新条件下的阶级斗争,又习惯于沿用过去熟习而这时已不能照搬的进行大规模急风暴雨式群众性斗争的旧方法和旧经验,从而导致阶级斗争的严重扩大化。”“认为党内的思想分歧都是社会阶级斗争的反映”。
三是指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由于没有正确解决领袖和党的关系问题而出现过的一些严重偏差,对我们党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长期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肃清的,种种历史原因又使我们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虽然制定了法律,却没有应有的权威。”
以上这些分析,令人信服地道出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和持续的几个重要的客观原因。这种分析,既符合实际,也有助于人们把问题看得更全面,更容易从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4、把“文化大革命”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加以区别
“文化大革命”发生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因此,很容易把“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相混淆。然而,“文化大革命”运动是一场政治运动,它与“文化大革命”时期有关系,但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对此,邓小平在指导决议起草时就说过这个意思。例如,他反对“文化大革命”中党不存在了的说法,指出:“党的组织生活停止过一段时间,但是党实际上存在着。否则,怎么能不费一枪一弹,不流一滴血,就粉碎了‘四人帮’呢?”他还说过:“‘文化大革命’期间,外事工作取得很大成绩。······国际地位有提高。”陈云在谈到四个现代化如何实现时也说:“现有工业是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和引进新技术。现有技术人员是我们知识力量的基础。”“必须肯定,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技术水平,应该来之于这些五十年代、六十年代水平的技术骨干。”决议循着这个思路,不仅肯定了“文化大革命”期间,老一辈革命家、广大干部、知识分子、工农群众对“文化大革命”的抵制,而且肯定了“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科技、国防、外交等各个领域取得的成绩。决议指出:“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仍然取得了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工业交通、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了一批重要成就,其中包括一些新铁路和南京长江大桥的建成,一些技术先进的大型企业的投产,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回收的成功,籼型杂交水稻的育成和推广,等等。在国家动乱的情况下,人民解放军仍然英勇地保卫着祖国的安全。对外工作也打开了新的局面。”在那个时期,“党、人民政权、人民军队和整个社会的性质都没有改变。”肯定这些,不是肯定“文化大革命”,而是肯定历史事实,肯定我们党,肯定社会主义制度,肯定广大干部、群众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所作的贡献。当然,正如决议所说:“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们的事业会取得大得多的成就。”
5、把“文化大革命”中对正确理论的误解、曲解与正确理论本身加以区别
邓小平在分析毛主席晚年错误时讲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即“毛泽东同志的错误在于违反了他自己正确的东西。”这就告诉人们,一些原本正确的理论,由于作了超出事实的发挥而可能成为错误理论;在纠正这种错误理论时,要防止把原本正确的理论也一起抛弃。正如列宁所说:“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看来像是朝同一方向多走了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不要“同时把小孩子和水一起从澡盆里泼出去”。决议对此十分注意,并作了严格区分。
例如,在关于“阶级斗争”的问题上。决议指出:“在一九六二年九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把社会主义社会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发展了他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以后提出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的观点”。由此,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和意识形态领域发生了愈来愈严重的“左”的偏差,“并且在后来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但决议在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的同时,坚持了邓小平在理论务虚会讲话中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的观点,指出:“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
再如,在关于“继续革命”的问题上。决议指出,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论点是党内走资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在各省各部门都有代理人,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上而下地发动群众揭发,才能把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后来被概括成为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从而使‘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语有了特定的含义。”但决议同时依据邓小平关于这个提法按照“文化大革命”中的解释已被实践证明是错误的,“至于作出新的解释,可以在党内继续研究”的指示精神,对这个问题作了专门的大段阐述。决议指出:否定这种特定含义的“继续革命”的错误口号,“绝对不是说革命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坚决继续进行各方面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不但要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而且要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逐步消灭一切主要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不足而造成的重大社会差别和社会不平等,直到共产主义的实现。这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革命。我们现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进行的斗争,正是这个伟大革命的一个阶段。”可见,决议在否定错误的“继续革命”理论的同时,已经明确地把它同正确的继续革命理论加以了区别。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一次讲话中指出:把“革命党”变成“执政党”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我们党的正式提法是,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里面并没有区分‘革命党’和‘执政党’,并没有把革命和执政当作两个截然不同的事情。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革命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为基础,不仅仅是一种破除旧的政治上层建筑的社会运动,更是一种新的社会建设运动。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但同时是马克思主义革命党,要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把革命工作做到底。”他的论述进一步说明,无产阶级在完成夺取政权的革命任务后,革命并没有结束。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仍然是革命,我们党做的仍然是革命工作,而且要把这种革命工作一直做下去。
邓小平、陈云都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在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中,邓小平是核心,陈云是重要成员。他们既有丰富的斗争经验,也有崇高的威望。有他们掌舵,是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得以成功制定的关键因素,也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纠正历史错误、进行改革开放时所以能牢牢把握正确方向、避免重蹈有的社会主义国家覆辙的重要原因。当我们学习、贯彻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宣传教育时,回顾邓小平、陈云在第二个历史决议制定中发挥的重要指导作用,不仅有利于人们了解和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更有利于人们深入、全面地领会第三个历史决议的精神,从而真正做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而接续奋斗。
(作者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陈云与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理事长)
来源:《百年潮》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