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24日)
朱 佳 木
陈云同志是我们党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的一生与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息息相关。长期以来,他由于担负繁重的领导工作,没有时间集中精力思考党的历史问题;而一度遭受冷遇、赋闲在家的时候,又由于“左”的指导思想处于主导地位,对党史问题即使有一些考虑,也是难以发表的。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拨乱反正,客观上形成对进一步弄清党的重大历史问题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强烈需求,以至中央于1980年1月成立了包括陈云同志在内的8人党史委员会;另一方面,陈云同志由于年龄原因逐渐摆脱繁重的日常工作,有了相对充裕的时间来考虑党史问题。因此,上世纪80年代初,他在党史问题上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意见。而那几年,我刚好担任他的秘书,有幸亲耳听到他这方面的大量论述,使我受到一次次生动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下面,谈几件我印象最深的事。
关于所谓“伍豪启事”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要求是,研究历史必须从事实出发。陈云同志在工作中一贯坚持是就是是,非就是非;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的态度,在对待历史问题上同样如此。我常听他讲,研究历史,总结历史经验,首先要把历史事实搞清楚,搞准确,历史只有立准确,才能立得住,立得稳。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20世纪30年代初国民党特务机关编造的所谓“伍豪等脱离共产党启事”,曾被江青用来作为攻击周恩来总理的炮弹。“伍豪”是周恩来1919年在天津创办觉悟社时用过的别名,很少有人知道。1932年2月,上海的国民党特务机关从叛徒口中知道后,想出在报上刊登这个假启事的毒计,企图以此瓦解中国共产党的人心。那时,周恩来已经离开上海去中央苏区,对这一阴谋毫无所闻。但中共江苏省委的地下党组织通过印发传单,临时中央通过在报上发表给“伍豪先生”的复信等办法,对此给予了及时揭露。中央特科也花钱请法国著名律师巴和,用周恩来的另一别名周少山,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个紧急启事,说他早已停止使用“伍豪”这个名字,凡用“伍豪”之名刊登启事者均属假冒,从而间接对所谓的“伍豪启事”进行了辟谣。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江青见到有人从旧报纸中翻出的“伍豪启事”,如获至宝,立即批给林彪、周恩来、康生,说什么“查到一个反共启事,为首的是伍豪(周××)”。周恩来当即给予驳斥,指出其纯系敌人伪造。但他对当年地下党进行辟谣的情况也说不很清楚,便打电话问陈云同志。陈云同志当年虽在上海的临时中央,但已离开特科到全国总工会工作,因此只知道这是敌人造谣,并不清楚辟谣的具体经过,而且过去也没有把这个假启事当回事。后来,在毛泽东同志的干预下,江青以此攻击周总理的企图未能得逞。1972年5月,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在中央召开的批林整风汇报会上专门作了题为《关于国民党造谣诬蔑地登载所谓“伍豪启事”的真象》的报告。陈云同志在小组会上发言说:“我当时在上海临时中央。知道这件事的是康生同志和我。对这样历史上的重要问题,共产党员要负责任,需要向全党、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采取负责的态度,讲清楚。这件事完全是国民党的阴谋。”同时,他又写了一个书面发言,指出:“我现再书面说明,这件事我完全记得,这是国民党的阴谋。”会后,中央就此问题发了文件,传达至党内高级干部。毛泽东说过:这样做的用意是让高级干部了解真相,不允许任何人今后在这个问题上诬陷周恩来。但那时“四人帮”还在台上,为防止他们今后再拿这件事做文章,周恩来总理于1974年做膀胱癌手术之前,还特意要人把有关这个问题的一个书面说明拿来,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许多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冤屈的原中央特科工作者得到平反昭雪,有关部门召集这些同志开座谈会,请大家回忆当年做地下工作的历史。陈云同志作为原中央特科的领导人,接见了这些曾在隐蔽战线为党做出过特殊贡献的老同志。那次,我随他一起去人民大会堂,听到他在讲话中提出了两件事,一件是说,潘汉年的案子中纪委正在平反,他相信潘汉年必将恢复名誉;另一件就是说,要把“伍豪启事”的前前后后搞清楚。事后,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和文献研究室、党史研究室根据他的意见,联合撰写了《伍豪启事的前前后后》一文,并附了大量历史材料,用确凿的事实说明,“伍豪启事”完全出自敌人之手,我党地下组织在其刊登后,即采取巧妙办法给予了揭露。
《伍豪启事的前前后后》一文在撰写过程中,陈云同志经常过问,倾注了大量心血。文章写成后,他又认真审阅了全文和全部附件,并要我按他的意思起草了一个说明,由他逐字审定。他在说明中指出:“‘伍豪启事’发生在30年代初我党处于秘密状况下的上海。过去,党内知道有这个启事的人很少,知道这个启事系敌人伪造的就更少,知道地下党曾采取措施给予公开揭露的大概只有几个人。当时,我虽在上海临时中央,但已离开特科到全总任党团书记,所以我只知道报上登出这个启事是敌人的阴谋,而不了解地下党设法揭露这个阴谋的情况。现在有了李一氓关于如何用巴和名义在《申报》上登出‘周少山紧要启事’的回忆,又有了原《申报》工作人员关于《申报》刊登所谓‘伍豪启事’来龙去脉的文章,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就完全搞清楚了。”他还把这篇文章和附件批送中央政治局常委传阅,指示中央有关各部和各省市委都保留一套。陈云同志之所以要花这么大精力做这件事,我体会,一方面是趁了解情况的老同志还在世,把这件事进一步“砸死”,做到“板上钉钉”;另一方面,也是要把上世纪30年代初上海地下党组织因为处于秘密状态、相互不发生横向联系而说不大清楚的一些历史情况,理理清楚。
关于遵义会议传达提纲
1982年2、3月份,我收到中央档案馆送来的一份请陈云同志辨认的档案。从内容上看,那份档案是介绍遵义会议的酝酿过程、主要内容,尤其是中央组织人事变动的情况。对这些内容记载如此详细、具体、明确的历史文件,过去从未发现过。但遗憾的是,它缺少第一部分,也没有标明作者和形成时间。据中央档案馆同志说,他们已请当年参加过遵义会议的邓小平、聂荣臻、杨尚昆等同志都辨认过了,都说记不得,也不知道是谁写的,因此想请陈云同志再看一看,帮助回忆一下。那时,陈云同志正忙,所以,一直等到他去杭州休息时,我才拿给他看。记得那一天午饭后,我把这份档案送去请他辨认。他刚看了一会儿便说,这个很像是他的字,并要我拿给他夫人于若木同志也看看。于若木同志过去常替陈云同志抄写手稿,对他的字体很熟。她看了一会儿也说,很像是陈云同志的字。于是,陈云同志让我把档案放在那里,说他再仔细看看。下午,陈云同志把我叫去说:“这份东西是我的笔迹,是我在遵义会议后,为向中央纵队传达会议情况而写的传达提纲,时间大约是在从威信到泸定桥的路上。因为过了泸定桥,中央决定我去上海恢复白区组织,从那以后我就离开了长征队伍。这份东西很可能就是当时留下的,后被其他同志带到延安。”我听后十分兴奋,为了准确起见,把陈云同志的话先写成电话稿,第二天送他过目后,才给中央档案馆回电话。接电话的同志听后更是既惊喜又激动,不仅按照我的电话逐字作了记录,还提出要我在那份电话稿上签个字后寄给他们,以示郑重。
后来,陈云同志听说中央档案馆的这份手稿是1956年中央办公厅从苏联接收原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文件时一起接收过来的,有人因此怀疑这是他当年在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汇报时的稿子,不是在长征路上写成的。他对我说,他在苏联时没有写过这样的东西。为了证实自己的记忆,让中央档案馆把档案原件拿给他看。他看后说:这些纸不是好纸,是从练习本上撕下来的,字也是用钢笔写的。这种练习本,上海话叫“帕子簿”,是从英文音译过来的名词,当年在遵义城能够买到,墨水那里也能买到。因此,可以肯定,这是他在遵义会议后写的,不是在莫斯科写的。出于慎重,他又要我通过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了解一下,20世纪30年代的遵义城内是否有这样的练习本和钢笔墨水卖。他们了解后答复说,确实有得卖。
那么,这份档案是怎么到莫斯科的呢?据中央档案馆同志介绍,中央红军到延安后,为防备蒋介石的进攻,曾把一些历史档案送到苏联保管,因此,有可能它也被放在我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档案里,在建国后从苏联接收档案时一起接收了回来。至于这份档案是怎么从长征路上到的延安,陈云同志回忆说,他在泸定桥会议之后离开长征队伍之前,曾把随身携带的两箱子文件留在了中央纵队。因此,这份档案很可能就是放在这两个箱子里,被人带到延安去的。
20世纪90年代,我在中央文献研究室主持编写《陈云年谱》,看到了陈云同志1935年10月22日在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执委会书记处报告中国中央红军长征经过及遵义会议情况的记录。我把传达提纲与这份记录做了比较,发现内容有很大差别,从而进一步证实陈云同志的回忆与判断是完全准确的。
关于陈云同志在莫斯科向共产国际的这个报告,也有过一个插曲。在发现报告之前,《陈云文选》编辑组从共产国际主办的《共产国际》杂志(中文版)1936年第一期上看到一篇署名“施平”的文章,专门讲述中央红军长征和遵义会议的过程,题为《英勇的西征》。由于陈云同志在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曾用“史平”之名,在我党创办的巴黎《救国时报》上发表过许多文章,而“施平”与“史平”同音,编辑组因此判断这篇文章也是陈云同志写的,要我请示一下能否收入《陈云文选》。陈云同志看后说,他没有用过“施平”这个名字,也不记得在莫斯科写过这样的文章。另外,这篇文章写到了中央红军与四方面军的会合,而他在此之前已经离开了长征队伍。因此,可以肯定文章不是他写的。至于是谁写的,陈云同志说,邓发同志到莫斯科后,曾接着他假托被红军俘虏的国民党军医之口写的那篇《随军西行见闻录》,也写过一篇介绍红军长征的文章,登在巴黎《救国时报》上。但署名“施平”的这篇文章,写了许多红军政治工作方面的内容,这是他和邓发同志都不熟悉而王稼祥同志比较熟悉的。因此,可以查查是否是王稼祥所写。后来,人们发现了陈云同志向共产国际报告的记录,这才弄清楚,原来属名“施平”的这篇《英勇的西征》,就是根据陈云同志的报告改写而成的。但改写的作者是谁,至今还是弄不清楚。因为,文章发表于1936年春,而王稼祥是1937年夏天才到苏联的。
《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被陈云同志确认后,有关部门把它收入《遵义会议文献》一书,要公开发表。胡乔木同志审稿时,对传达提纲形成时间作了进一步考证,认为应当是从威信中央政治局会议之后到狗坝(今苟坝)中央负责人会议之前,具体说,就是从1935年2月中下旬到3月上旬。因为,传达提纲中说到了遵义会议之后中央常委内部分工,“以洛甫代替博古负总的责任”,而没有提到狗坝会议后中央决定成立三人军事指挥小组这个重大的人事变动。他就这一判断给陈云同志写了封信,征求意见。陈云同志批示说:“同意乔木同志的考证。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泸定桥会议时决定派我回上海,因此只能肯定传达时间不会超过泸定桥会议时间。”至于传达对象,陈云同志说是中央纵队。但他还记得遵义会议后同张闻天同志一起到过一次三军团,是否在那里也传达过呢?由于未见文字记载,不能贸然判断。
关于遵义会议时的中央领导机构
《遵义会议传达提纲》的确认和披露,使党史界受到很大鼓舞,引起人们对进一步搞清遵义会议及其相关情况的浓厚兴趣与信心。1982年底,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征委)给陈云同志送来他们搞的《关于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若干情况的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了有关毛泽东同志在遵义会议上是否被增补为书记处书记、遵义会议前后中央是否设有总书记,以及董振堂同志有无参加过遵义会议,他有无参加过通道会议等史实问题。陈云同志就这些问题先是对我陆续谈了一些有关情况,然后集中两个半天的时间,由他说我记,正式起草了一份给中征委的复函。
陈云同志说,关于中央在遵义会议前有无设政治局常委或中央书记处的问题,要从六届四中和五中全会说起。据他回忆,六届四中全会时,政治局并没有设常委,也没有设中央书记处。1931年,共产国际考虑到王明和周恩来要分别前往苏联和中央苏区,提议由留在上海的中央领导同志组成临时中央政治局。经过中央负责人商议,指定博古、张闻天、康生、陈云、卢福坦、李竹声等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博古负总的责任,同张闻天、卢福坦一起主持日常工作。后来,卢福坦被捕叛变,又指定陈云参加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1933年初,临时中央鉴于上海白色恐怖越来越严重,决定把中央机关迁到中央苏区。为此,张闻天先去,随后博古、陈云也去。1934年初,中央在瑞金召开五中全会,博古、张闻天、陈云都被补选为政治局委员。那次会议仍然没有设总书记,也没有设政治局常委或中央书记处。有的历史文件或一些同志回忆中之所以出现总书记、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名称,只是一种叫法罢了。(1977年9月,陈云同志应邀审查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共党史陈列》,谈到遵义会议时就说过:“军队指挥权归毛主席是在会上定的,可能还定了毛主席为书记处书记”——笔者注)但是,党中央总负责人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还是有的。那时,总负责人仍是博古,处理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中有周恩来、张闻天、项英和陈云。
关于这个问题,陈云同志向我举过一个例子。他说,长征到遵义后,有一天,周恩来约张闻天和他在遵义会议会址那座楼里的一个房间谈话,征求他俩对会议性质的意见。占领遵义后召开一次中央会议,以总结反五次“围剿”以来军事指挥上的经验教训,是黎平会议上决定的。但这个会究竟是一般性的中央负责人会议,还是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领导人中存在不同意见。分歧的实质在于,会议是否有权改变军事指挥的领导。对此,张闻天明确说应当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应当改变领导。而陈云同志那时是担负后卫任务的五军团的中央代表,在长征队伍的最后面走,没有参加过通道会议、黎平会议,对随中央纵队行军的中央领导层的分歧与争论也不太清楚。但是,他自从到中央苏区后,对毛泽东的务实精神一直有好感;对长征过湘江时的惨重损失印象深刻,对红军的被动局面也有看法;黎平会议后,他被调到中央纵队担任政委,从彭德怀、张闻天那里了解到中央领导层的争论和反五次“围剿”时的错误,所以,表示同意张闻天关于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的意见。于是,周恩来说,那好,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如果中央没有一个处理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周恩来不会就会议的性质征求他俩的意见。
陈云同志讲的这个情况,从《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中也可得到验证。提纲说,扩大会最后决定:“毛泽东同志选为常委”,“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还说,“扩大会完毕后中常委即分工,以泽东同志为恩来同志的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决议发出后,常委各同志——毛张陈——均到各军团干部会中传布决议;在由遵义出发到威信的行军中,常委分工上,决定以洛甫同志代替博古同志负总的责任”。这说明,那时中央政治局处理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名称虽然不那么固定,有时叫常委,有时称书记,但的确是存在的。
鉴于上述回忆,陈云同志在给中征委的回信中答复:“六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都没有设书记处和常委。有的历史文件或一些同志回忆中之所以出现书记处、常委的名称,可能是由于当时中央有一个处理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而这个核心的名称不那么固定、不那么严格的缘故。所以,说毛泽东在遵义会议上被增补为书记处书记也好,说他被增补为常委也好,只是表明毛泽东在遵义会议上进入了党中央政治局的领导核心,而不表明当时中央正式设有书记处和常委。”关于遵义会议前后中央是否设有总书记,他也答复说:“六届四中全会后,王明和博古虽然先后担任过党中央的负责人,但都没有总书记的称号。所以,张闻天接替博古的工作,也只能是接替他在中央负总的责任,而不会是接替他任总书记。”
关于遵义会议前后自己的思想情况,陈云同志在1941年延安整风时期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过这样一段话。他说:“遵义会议前后,我的认识有一个过程。会前不知道毛主席和博古他们的分歧是原则问题,对毛主席也只是觉得他经验多。遵义会议后,开始知道毛主席是懂军事的。红军南渡乌江后,方才佩服毛主席的军事天才。”陈云同志这段话与他40年后回忆这段历史时讲的完全一致,由此也可看出,他的尊重历史事实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坚持得是多么彻底。
关于西路军问题
在对待西路军的历史问题上,陈云同志这种尊重历史事实、对历史负责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体现得更加鲜明。据我所知,进入历史新时期后,西路军问题是邓小平同志最先提出的。1982年2月,李先念同志到陈云同志住所参加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后,留下来和陈云同志单独谈话。他说,小平同志去年批给他看了一篇有关西路军问题的文章,对这个问题,许多四方面军老同志都很关心。陈云同志说:“西路军是当年根据中央打通国际路线的决定而组织的,我在苏联时,曾负责同他们联系援助西路军武器弹药的事,而且在靠近新疆的边境上亲眼看到过这些装备。西路军问题是一件和自己有关的事,我今年77岁了,要把这件事搞清楚。”正是在那次谈话中,陈云同志建议他准备一份有关西路军问题的材料。在那次谈话之前,陈云同志在1981年11月与李先念同志谈话时也说过:西路军问题“不能回避,西路军过河是党中央为执行宁夏战役计划而决定的,不能说是张国焘分裂路线的产物。”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中央为打通国际路线而制定的关于三个方面军在甘肃北部会师后、以两个方面军乘冰期过河占领宁夏的“夺取宁夏战役计划”,是1936年8月的事;而西路军则是同年11月宁夏战役计划中止后,才经中央决定由红四方面军指挥部和9军、30军,及红一方面军第5军等已经过河的部队组成的。因此,陈云同志在上述谈话中说西路军是根据打通国际路线而组织的,西路军过河是为执行夺取宁夏战役计划而决定的,并非说夺取宁夏战役计划制定前或制定时就有了“西路军”的称谓,而是就西路军的组成与夺取宁夏战役计划之间的联系而言的,是对执行打通国际路线任务的部队的简称。陈云同志每当说到西路军时,都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例如,当他1983年1月看过李先念同志按照他的建议搜集的有关西路军问题的29份历史电报后,要我转告李先念同志办公室,说:“送来的电报已看过了,可以送小平同志。西路军打通国际路线,是党中央、毛主席过草地以前就决定的。当时,共产国际也愿意援助,二百门炮都准备好了,我亲眼看见的。西路军的行动不是执行张国焘的路线,张国焘路线是另立中央。西路军的失败也不是因为张国焘路线,而主要是对当地民族情绪、对马家军估计不足。”这里所说的“西路军打通国际路线,是党中央、毛主席过草地以前就决定的”,显然也不是说“西路军”的称谓在中央红军过草地之前就有了,而是说,之所以在三大红军主力会师后会派出一支部队西渡黄河,归根结底来源于中央长征途中于1935年6月16日电报提出的“适当时期以一部组织远征军占领新疆”;以及于同年8月5日政治局决议中提出的“创造和巩固西北苏区根据地”,以接近苏联和外蒙古,“造成苏维埃与红军发展的有利条件”的战略构想。
陈云同志对于“夺取宁夏战役计划”得到了共产国际和苏联政府支持这一点,之所以说得那么肯定,之所以说他亲眼看到过共产国际援助的装备,之所以讲“西路军”问题是一件和自己有关的事,是因为他当时就在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代表,而且根据国内党中央的指示,负责与共产国际联系援助西路军事宜。早在红军部队开始按照夺取宁夏战役计划西渡黄河时,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就决定组织一个既代表共产国际又代表中共中央的代表团,回国迎接担负打通国际路线的部队。代表团团长为陈云同志,副团长是滕代远同志,成员中有段子俊(负责电台)、李春田(负责译电)、冯铉(负责翻译)同志。代表团组成后,就红军所需武器装备问题同共产国际执委会总书记季米特洛夫进行了会谈,并得到对方的积极回应。但由于国内战况发生变化,尾随而来的国民党追击部队切断了红军过河部队与红军河东主力的联系,夺取宁夏战役计划被迫中止,共产国际援助物资的接应地也由宁夏方向改为了新疆方向。为此,陈云同志为首的代表团受命前往靠近新疆的苏中边境口岸,等待西路军前来。陈云同志说他亲眼看到了共产国际援助红军的装备,看到了200门炮,就是在那里看到的。但由于后来发生了西安事变,斯大林误认为这是日本人和国民党内的亲日派通过张学良策划的,因此改变了援助中国红军的承诺,决定已放在边境的装备不再给西路军了。直到西安事变和平解决,苏联方面才恢复承诺,要西路军继续西进。这个变化以及其他从战略全局出发引起的指挥变动,使西路军忽停忽走,贻误了战机,终于被敌人众兵包围,酿成失败的悲剧。1937年4月,李先念根据中央电示,率西路军余部杀出重围,进至甘肃靠近新疆的地方,陈云同志一行才按照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指示,由苏联进入新疆,并和李先念部在新疆甘肃交界的小镇星星峡会合。正是因为有这样一段亲身经历,陈云同志才会作出:“西路军的行动不是执行张国焘的路线”、“不能说是张国焘路线的产物”、“失败也不是因为张国焘路线”的论断。
“夺取宁夏战役计划”中止后,共产国际援助物资的接应地之所以改为了新疆方向,中央之所以决定过河的红军部队向接近新疆方向前进,原因都在于苏联同当时统治新疆的军阀盛世才之间有一种特殊关系。盛世才在军事装备、部队训练方面有求于苏联,因此,他先是答应共产国际援助中国红军的装备可以从新疆过境送到甘肃西部的安西,但不允许西路军进入新疆;在西路军失败后,又被迫答应西路军余部可以退入新疆,并允许他们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市)进行休整和学习使用机械化装备,包括驾驶坦克、飞机,但不允许他们穿红军制服。作为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和中共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党代表,陈云同志与盛世才周旋了半年多,深知同他打交道的奥妙。1984年,我党当年在新疆工作的一位老同志来信,问陈云同志应当如何评价对盛世才的统战工作。陈云同志看过信后对我说:“盛世才是个军阀,有很大的野心。他与苏联和我党建立联系,是想借助苏联和我党来巩固、扩大自己的势力,向国民党闹独立性。而苏联是想稳住他,求得那段边界的平安。我们是想扩大统一战线,保持一条和苏联之间的物资运送与人员往来的通道。”
1983年3月8日,陈云同志给李先念同志写了一封亲笔信。信中说:“你写的关于西路军历史上几个问题的说明和所有附件,我都看了两遍。这些附件都是党内历史电报,我赞成把此件存中央党史研究室和党的中央档案馆。可先请小平同志阅后再交中央常委一阅。”随即,李先念同志把陈云同志的信、自己写的说明和附件一并送给邓小平同志。邓小平同志于3月22日批示:“赞成这个说明,同意全件存档。”至此,党史军史上的这一涉及2万多红军将士政治名誉的重大历史问题,终于有了客观公正的结论,陈云同志也就此了却了一桩心事。
关于东北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分析任何历史问题时,都必须把它放到特定的历史条件之下。列宁说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又说:“脱离具体的历史环境来提这个问题,就等于不懂得辩证唯物主义的起码要求。”陈云同志对这一观点十分重视,再三强调,常说只有这样对待历史问题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总是坚持运用这个观点分析和评价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正是运用这一观点,他在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对6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得到与会者的普遍赞同,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变“两个凡是”的方针、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正是运用这一观点,他建议在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增加回顾建国以前28年历史的内容,写党成立以来60年中间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贡献,得到邓小平同志的肯定,为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同样是运用这一观点,他提出了对潘汉年案、马寅初遭批判等一系列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平反的建议,提出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四位犯错误同志不要扭住不放,以及对与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案有牵连的人应以政治斗争的办法来处理的意见,都得到党中央的采纳,使在“左”倾错误下蒙冤受屈的同志最终恢复了名义,也使“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后两年徘徊时期犯各种错误的同志得到了妥善处理,为党内斗争树立了新风气。同样,他也运用这个观点,指导有关部门编写出了《辽沈决战》一书,得到中央军委的批准,为正确看待东北解放战争的历史提供了科学依据。
1983年7月,辽沈战役纪念馆请陈云同志为他们编辑的《辽沈决战》一书题写书名。陈云同志把书稿要来,看到其中作者大部分是部队的指挥员,内容也大部分是战斗回忆,而且文章大部分以前都发表过,于是就如何看待辽沈决战胜利的原因、如何编好这本书等等问题,对我谈了一席话。我把这些话整理成文字,送给他审阅。他看后又讲了一些新的意见,我接着修改补充。就这样,边谈边改,边改边谈,前前后后一共谈了八次,最后由他逐字审定,形成事后收入《陈云文选》的《对编写〈辽沈决战〉一书的意见》。根据他的意见,一批曾在东北工作过的老同志组成了该书的编审领导班子,中央书记处也审阅批准了该书的改编规划。此后,他又多次召开座谈会,就该书编辑中的有关问题发表了许多指导性的意见。这些意见主要围绕的是以下两个问题,即第一,应当怎样看待林彪和苏联在东北解放战争中的作用;第二,应当怎样分析解放战争时期东北局内部在工作方针上的意见分歧。
关于第一个问题,上文提起的1977年那次在中国革命博物馆对《中共党史陈列》审查,陈云同志针对辽沈战役如何反映的问题就说过:“林彪没有垮台前,四野很吃得开,尾巴翘到天上。林彪垮台后,四野有点抬不起头来。其实,四野还不是关里派去的军队,还不是党的军队?林彪是林彪,四野是四野。”在《对编写〈辽沈决战〉一书的意见》中,他又进一步指出:“林彪作为四野的司令员,在当时正确的地方,我们也不必否定。”后来,他在召集有关同志座谈《辽沈决战》一书的改编问题时更加明确地指出:“有关苏联和林彪在东北解放战争的作用问题是两个敏感问题,但在编写时都不能回避,否则这段历史说不清。” 1984年9月,他接见了一位参加《辽沈决战》编审工作的老同志。当这位同志谈到林彪问题不好处理时,他再次指出:“林彪开始也说过要‘死守马德里’,但后来改变了意见,不主张占大城市了。……林彪那时从四平、长春撤下来是对的。但林彪也有错误,主要是在辽沈战役中,打下义县后他不敢接着打锦州,而要回师长春。在这个问题上,毛主席和他之间有几十封电报,争论很厉害。最后,他接受了毛主席的作战方针。”陈云同志这样分析林彪在东北解放战争的历史作用,把功过是非都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来评论,不仅令人信服,而且为人们如实叙述这段历史做出了示范。
对于苏联在东北解放战争中的历史作用问题,人们囿于当时中苏关系的僵持状况,处理起来也感到十分棘手。但如果回避这个问题,或者不如实反映,对东北解放战争历史的描述同样很难令人信服。在这个问题面前,陈云同志的方法仍然是把它放到特点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在《对编写〈辽沈决战〉一书的意见》中,当分析为什么我们党抗日战争结束前在东北的力量与全国其他各个根据地相比最弱,但不到三年却在那里打响并打胜了解放战争第一个大战役时,他一共讲了六条原因,其中第一条就是苏联的作用。他说:苏联红军出兵东北,打败了日本关东军,“为我们的大部队能抢在国民党前面迅速进入这个地区,为改善我们的装备,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那时,苏联党对我们的力量估计不足,并有雅尔塔协定的约束,但他们还是尽力帮助我们的。东北背靠苏联,东邻朝鲜,这对于我们在和国民党作战中的后勤补给和伤病员的运送、安置也是十分有利的条件。”
上文提到的陈云同志1984年与参加《辽沈决战》编审工作的一位老同志的那次谈话,我也在场。当那位老同志问到对苏联红军的作用应如何写时,陈云同志回答说:“如果没有苏联红军出兵东北,我们的力量不可能发展那么快。苏联一方面受中苏协定约束,要把大城市和铁路干线移交给国民党,另一方面明里暗里帮助我们。那时,东北北有苏联,东有朝鲜,西有蒙古,我们就像坐在沙发里,缺什么可以向苏联要,南满的伤兵、弹药可以通过朝鲜转运。因此,要写苏联、朝鲜对我们的帮助,回避是不合乎历史的。”后来,他为了会见时任苏联部长会议第一副主席、我国“一五”建设时期担任过国务院经济总顾问的阿尔希波夫,让我起草一个谈话稿,交待其中要表达这样的意思,就是:“无论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苏联政府和人民给予我们的援助,中国政府和人民都没有忘记,也是不会忘记的。”此前,他在1981年谈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时也说过:“抗日战争时期,苏联还是援助了中国,最后出兵打垮关东军。如果不把关东军打垮,抗日战争的胜利起码要推迟好几年,我们也要晚一些进到东北,东北很难首先全部解放。”他还指出:“这样一些问题,《决议》应该如实地按照事情本来面貌写上去。要通过对这些历史问题的论断,再一次说明中国共产党人是公正的。”这些话的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唯物主义认识水平,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受施无忘的优秀品德,对于弄清历史问题,对于恢复中国人民和前苏联人民的相互信任,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关于第二个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对这个问题,当时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否认东北解放战争初期东北局内部工作方针上存在分歧,另一种意见则坚持1948年东北局决议(指1948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东北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全东北解放后的形势与任务的决议》——笔者注)对这一分歧性质的过头分析。这两种意见的焦点在于,《辽沈决战》一书要不要收入《东北三年解放战争综述》,以及这一综述中要不要引用1948年东北局决议。
对于上述两种意见,陈云同志都不赞成。他在给时任中央军委常务副主席的杨尚昆的信中指出:“这本书前面一定要有一个综述,以便大家比较全面地了解东北三年解放战争的历史,了解辽沈战役胜利是怎么得来的。”对综述稿“可以作一些修改,对有不同意见的地方可以采取回避的办法。”他说:“东北解放战争初期,东北局内部在工作方针上确实存在过意见分歧。当时的方针是通过独占大城市和铁路干线来独占东北,而多数同志不同意这个方针,认为不应用主力部队死守大城市,同暂时比我们强大的敌人硬拼,而应把相当一部分主力部队和大部分干部分散到广大农村发动群众,通过建立根据地,逐步改变敌我力量对比。大城市谁不想要,问题是当时要得了要不了。如果不是以后东北局在1946年召开会议,作出‘七七’决议,改变了以前的方针,结果很可能不仅大城市占不住,辽沈战役的胜利也会被推迟。”关于这一点,前面提到的陈云同志同一位老同志的那次谈话中还具体举了一个例子:“1946年抚顺会议(指中共中央东北局于1946年3月6日至8日在抚顺召开的有部分东北局委员和党政军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笔者注)之前,北满分局给东北局打过一个电报,提出东北局是否已下决心‘放弃大道,占领两厢’?如果确已下了决心,就应当迅速把一部分主力部队分散到农村进行剿匪和土改。”
但另一方面,陈云同志实事求是地指出:东北局1948年决议“对东北局初期方针上的错误分析得也不够全面。比如,不能简单地说,出现错误是‘对敌人的和平阴谋抱幻想’,是‘丧失阶级立场的危险倾向’。另外,1945年12月党中央、毛主席明确提出‘让开大道,占领两厢’的方针后,东北局在指导方针上的错误虽然又持续了一段时间,给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损失,但只有六个月就通过东北局自己的努力予以纠正了,还不能说给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很大损失’。”因此,他主张综述中不要引用1948年东北局的决议,只引用1946年东北局的“七七”决议就行了。
关于东北局初期指导方针发生错误的原因,陈云同志曾对我说过,主要是一些同志缺少经验,尤其是缺少丢掉根据地的经验。记得那时总政治部一个传记组的同志来信问,能否说毛泽东同志在东北解放战争初期给东北局电报上的一些意见是指导方针上的失误。他让我答复他们:“东北解放战争初期,由于我们进入这个地区的时间不过几个月,敌人的兵力也有变化,因此,对东北的情况还处在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和战问题、作战方针问题提出这种或那种意见,都是可以的,也是需要的。我们应当这样来理解当时毛泽东给东北局的电报上提出的一些意见,而不应当把个别意见同实际情况不符说成是毛泽东在指导方针上有什么失误。”他对我说,那时党中央在千里之外的陕北,对东北的具体情况不可能了解得那么清楚。关键是在东北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把中央的指示与东北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陈云同志对于东北解放战争初期东北局指导方针问题的分析,为我们树立了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观察党史问题的典范。因此,这些分析尽管针对的是党史的局部问题,但对于人们认识和分析党史中的其他问题,同样具有认识论的价值。
关于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是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历史唯物主义从来承认杰出人物对于历史的特殊作用,但同时认为,杰出人物所以能在历史上发挥这种作用,根本原因在于他们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志。因此,历史归根结底是由人民群众而不是由个别英雄创造的。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这一基本观点,陈云同志在谈论党史问题时同样时时处处予以贯彻。
1945年,陈云同志在党的七大上发言,着重谈应当如何看待个人的功劳。他说,个人功劳里“有三个因素:头一个是人民的力量,第二是党的领导,第三才轮到个人。”“个人的作用是有的,不过自己不要估计太大了。任何人离开了人民,离开了党,一件事也做不出来,应该这样估计。我们的功劳是哪里来的?头一件,老百姓要革命。我们是党员,在党的领导下,适合老百姓的要求,做了一点事,如此而已”。说到这里,他还举了党史上两个自己亲身经历的例子,说明党的作用大于个人的作用。他说:“长征中,五军团行军时天天打仗,打了100天,看起来不能再打了,手里拿着火把走路,精神很不好,但如果上面决定要打,那任何人都可以丢掉火把照样打,把敌人抵住。被人家俘虏去,还一个一个跑回来。长征时那样苦,谁也不愿意到旁的地方去,还跟着我们。因为这种队伍是共产党的队伍。”再一个例子是,十年内战后期,党的路线虽然错了,但老百姓仍然拥护共产党。他指出:“这样说不是为那时的错误辩护,而是讲事实。老百姓不说你是教条主义路线,他只看见你是共产主义者、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为人民谋利益。”
关于后面这个例子,陈云同志在1977年审查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共党史陈列》时,从另一个角度也讲过。他针对陈列中有关瞿秋白盲动主义路线的说明词指出:“‘八七’会议后,党号召党员积极分子参加农村暴动。当时凡是积极分子都参加了,不是积极分子的就退党了。暴动中有很多人牺牲了,这些人都没有什么名气。他们虽然是在盲动主义路线下参加农村暴动的,但是为了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而英勇牺牲的,被敌人枪杀时还高呼革命口号。……错误是中央领导机关犯的,牺牲的人没有责任,而且,暴动也不都是瞿秋白盲动主义。”我理解,他反复讲这件事,目的是为了使大家能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地全面地评价错误路线下党的作用和广大党员的作用,克服所谓“路线错了就一切都错”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观。
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个人作用的观点,陈云同志不仅经常宣传,用于要求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而且自己首先身体力行。就拿宣传他在党的七大上的发言来说,1982年初,为了配合当时党的思想作风的整顿,中央决定将这篇发言冠以《要讲真话,不要讲面子》的标题公开发表。文章发表后,报纸上登了几篇学习体会。他一看到便对我说:“搞这个东西干什么?发表文章就行了嘛,为什么还要登学习体会!这样搞不好,告诉他们,不要再登这些东西了,明天就刹车。这种事我要说话,自己不说话,别人不好说。”在审阅党的十二大报告时,他看到其中有一处提到他在党的八大上早就提出过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正确主张,可惜后来没有照着去做,也让我转告起草组同志,要把他的名字删掉。遵义会议纪念馆为了恢复当年中央领导同志住过的旧址,来信问他当时是否在遵义会议会址住过,还说打算把当年他担任政委、刘伯承同志担任司令员的卫戍司令部旧址内现在的单位迁出,辟为纪念室。他要我给他们回信,说不要恢复司令部旧址,只要在遵义会议会址的说明词中写上他参加过会议、住在哪里就行了;而且要我告诉他们,他历来不赞成搞这种东西,以前有人提出要把他老家的房子搞成纪念室,他就没有同意,以后也不能搞。1982年4月,有关部门将他在1949—1956年的文稿选编编完。他特别要我向编辑组转告,在文稿《后记》中一定要说明,他当年在中财委主持工作期间,几乎所有的决定,特别是重大决策,除了他作了必要的调查研究以外,都是经过集体讨论作出的。“在具体工作中,薄一波同志(时任中财委第一副主任——笔者注)起了重要的作用。另外,许多重大决策都是根据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出的,或者是经过党中央批准的。大家在阅读这卷文稿时,如果觉得那一段工作还有成功之处,决不要把功劳记在一个人的账上。”
与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联系在一起的一个问题,是杰出人物会不会犯错误。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局限性,任何人,包括杰出人物,都有可能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区别只在于,错误的多少和大小,以及改正错误的快慢和彻底与否的不同。对于这个观点,陈云同志也是始终坚持的。他在延安时代就说过:“共产党是做事业的党,共产党员是做事业的人,做事就不可能没有错误。无论何人,哪怕他再高明,哪怕他很有本领,但还是有犯错误的可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在回顾我们党的历史时指出:“邓小平同志对毛泽东同志的功绩概括得很清楚。他说: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没有毛主席,我们党很可能还在黑暗中苦斗。民主革命胜利以后,恢复经济和社会主义改造,都很成功。但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有缺点和错误。为什么?因为没有自己的经验,光有别人的经验不行。要求革命领袖没有缺点、错误是不可能的,是空想。这不符合辩证唯物论,也不符合毛泽东同志本人的意见。”
陈云同志用这个观点看待别人,也用这个观点对待自己。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集中兵力进攻辽东解放区,陈云同志自告奋勇,由北满根据地前往辽东,兼任南满分局书记和辽东军区政治委员,同军区司令员肖劲光一起,领导南满根据地军民取得了四保临江战役的胜利,促使东北战局出现了敌人由攻变守的根本性转折。与此同时,辽东土改也同全国许多解放区一样,出现了“左”的偏差。为此,陈云同志向中央写出了检讨报告,表示土改工作中的错误主要由他负责。20世纪80年代初,有关部门编辑他的文选,他要求把这个检讨报告也收进去。编辑组认为土改中的错误在当时带有普遍性,多次建议把这篇稿子撤下来,都被他拒绝了。他对我说:我就是要让大家知道,我也是有错误的,并不是一贯正确。世界上没有一贯正确的人。一位曾在辽东解放区工作过的老同志见到他时说,那时中央在土改方针上有偏差,但陈云同志承担责任,还把自我批评的文章收入自己的文选,使大家很受教育。他十分坦诚地说:“应当做自我批评。”类似这样的事还有很多。例如,在1979年3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一些同志对他能重新出来领导经济工作表示很高兴。他在讲话的最后特别提出,希望大家不要把他说得那么好,他也有很多反面教训,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56项中的三门峡水利工程,就是经过他手上马的,就是“一次失败的教训。”他还说:“我要有自知之明。”
陈云同志在党史问题上的论述,同他在经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的大量论述一样,也是他对自己通过实践总结出来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这一认识方法的具体运用,是历史唯物主义普遍原理与我们党的历史问题相结合的产物,是他的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江泽民同志曾指出:“陈云同志的业绩和著作,他的思想、品德和风格,属于我们伟大的党,属于我们伟大的国家和民族,他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楷模。”今年是陈云同志诞辰100周年,我写这篇文章,既是为了纪念他,也是为了把他关于党史问题的一些思想介绍给党史学界。由于自己的水平所限,可能在有的问题上理解得不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来源:本文刊载于《中共党史研究》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