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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的党纪建设思想与全面从严治党

(2019年10月29日)

 

邸乘光 

  

 要: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 陈云同志一贯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并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重要理论贡献。关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强调纪律“是党的生存和斗争胜利的一个根本条件”,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于党的纪律的关键内容,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政治上对党忠诚、组织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关于党的纪律的基本特征,强调党的纪律是统一的,是自觉与强制的统一,是与自由、民主(权利)的矛盾的统一;关于党的纪律的遵守和执行,强调要注重教育、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陈云同志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思想,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陈云;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 

  

陈云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久经考验的卓越领导人,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为我们今天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留下了宝贵的精神遗产。众所周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陈云同志曾担任过7年中央组织部部长, 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他又担任了9 年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 陈云同志一贯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并就此发表了诸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专题论述在内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重要理论贡献。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陈云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在延安时期,陈云同志就把“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作为共产党员的重要标准,强调“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努力探索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强调“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今天,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全党同志一定要不断锤炼党性,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1]这既是对陈云同志的党纪建设思想的高度评价,也深刻揭示了陈云同志的党纪律建设思想对我们今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现实意义。 

  

一、极端重要性:党的纪律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工人阶级政党必须有严明的纪律。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建工人阶级政党的过程中,始终主张工人阶级政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并同那些否定党的纪律、涣散党的组织的各种机会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859年5月,马克思在写给恩格斯的信中明确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2]413列宁在创建俄国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时,也在这个问题上同各种机会主义者进行了激烈的斗争。他强调指出:“无产阶级实行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3]245“要使无产阶级能够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而这正是它的主要作用),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就必须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3]252这是因为,在激烈的国内战争年代,“共产党只有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近似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3]273。这就从根本上指明了工人阶级政党保持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只有十几条,但涉及党的纪律的就有多条。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还专设“纪律”一章(第四章),具体规定了党员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1938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论新阶段”)中,首次提出了“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的科学论断。他明确指出:“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在过去,由于克服了张国焘一类破坏纪律的倾向,保证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抗日战争的顺利执行。在今后,又必须坚持这种纪律,才能团结全党,克服新的困难,争取新的胜利。”[4]645 

 

陈云同志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不仅接受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纪律观,而且将其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深刻地阐明了纪律对于中国共产党及其所领导的革命事业的极端重要性。他曾经明确指出:“可否不要纪律呢?如果不要也可以,那就是毛主席讲的六个字:‘亡党亡国亡头’,就一定不可避免。”[5]275这就把党的纪律与党的生死存亡直接联系了起来,将其视为党生存斗争胜利的一个“根本条件”或“有力武器”。 

 

纪律“是党的生存和斗争胜利的一个根本条件”[6]182。这是陈云同志关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的一个总体性概括和基本论断。1939年4月(或5月),陈云在题为《共产党的基本组织原则》的讲话提纲中用了很大的篇幅谈党的纪律,并把党的纪律称为“铁的纪律”。他明确指出:“为什么要有铁的纪律?……因为是党和斗争胜利的条件。”“为什么‘纪律是党的生存和斗争胜利的一个根本条件’?”这主要是因为,“纪律为了保障意志统一和行动统一,尤其是行动统一(组织团结靠纪律)”;“铁的纪律:不准有不执行决议的人和小组织”。[6]182“综合前面两点,没有纪律,不会有统一的。破坏纪律帮助了反革命,损害革命力量。所以是党生存斗争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 [6]1841940年3月,陈云同志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的讲话中又集中阐述了党的纪律问题。他首先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特别强调纪律?”的问题,并进而从5个方面作出具体回答,系统阐明了纪律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极端重要性。一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势力“力量异常强大”,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必然是长期的、复杂的和残酷的。中国共产党要领导这样的革命,“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就不能巩固自己,团结群众,坚持斗争,战胜强敌”[5]195。二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小资产阶级占极大优势的国家,仅农民就占了全国人口80%以上,中国无产阶级要实现革命的任务,就必须通过领导将小资产阶级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而如果“没有一个具有铁的纪律的党,无产阶级就不能团结和领导小资产阶级”[5]195。三是因为中国革命的形式是武装斗争,必须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而要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作为领导力量的党首先必须是一个纪律严明的党。只有“有了铁的纪律的党,才能建立有铁的纪律的军队,以此战胜强敌,创建受到广大民众拥护的政权”[5]195-196。四是因为中国革命必须正确处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又联合又斗争的问题,特别在同资产阶级实行联合的时期,资产阶级会从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向无产阶级进攻,如果党没有严明的纪律,就难以避免被资产阶级所腐化而导致革命的失败。所以,“这就要求每个党组织和每个党员严守党纪,防止被资产阶级所腐化。”[5]196五是因为在抗日战争时期大量新党员涌进党内,而新党员中的大多数又是小资产阶级成分,他们缺乏严格遵守纪律的习惯,这就更加需要强调党的纪律,强调“全党严守党纪是革命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5]196 

 

纪律之所以“是党的生存和斗争胜利的一个根本条件”,从根本上说是因为纪律具有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的重要功能作用,“是保证政治上组织上统一的武器”[5]21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党之所以能够成为先锋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它是有组织部队,而维持其组织性的有力武器就是纪律。正如陈云同志所说:“纪律是我们的重要武器。维护党的统一,不靠刀枪,要靠纪律;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端正路线和方针、政策。”[5]196党的统一为什么要靠纪律来维护呢!这是因为,社会情况复杂,各人看法不同,党内也会有各种不同意见的争论,这属于正常状态;问题是必须通过一定的规则安排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不然,就难以形成统一的意志,从而更难以形成统一的行动。纪律就是这种有效的规则安排。“党的纪律规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为了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也是为了保障党的组织的统一。”[5]196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陈云同志将纪律视为“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的武器,视为“保证政治上组织上统一的武器”。他还曾解释说:“我们的党是一个战斗的党,我们在斗争中依靠的武器,唯一的就是纪律。你说机关枪也是我们的武器,但是我们的机关枪又是哪里来的?是由有纪律的党领导群众斗争得来的。并且越是有了机关枪,就越要依靠纪律。一连人作战的时候,我要向这里冲,你要向那里冲,大家都不听连长的指挥,怎么能不打败仗呢?如果我们的党没有纪律,大家争论没有一个止境,我们怎么能有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的一致,怎么能不亡党亡国亡头呢!”[5]275-276 

 

一般说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还比较容易为人们所理解。那么,在我们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成为执政党之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的纪律是否就不重要了呢?是否就可以放松甚至不要了呢?对这个问题,陈云同志所给出的明确回答是否定的。建国后,陈云同志作为我国财经工作的主要领导人,一再强调要建立“财经纪律”[7]111“严守财政纪律”[7]122“严格财政纪律”[7]123。就是在“文化大革命”后期,他还在强调“必须严守党纪”[8]22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陈云同志作为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针对“文化大革命”对党的纪律的严重破坏,以及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问题,再次把党的纪律问题提到了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1983年10月,他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的发言中指出:“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里了,党员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当然,“我们绝大多数党员是不谋私利的,但因谋私利而犯法、犯错误的党员也不是一个很小的数量。就从打击经济领域犯罪以来,中纪委统计的经济犯罪案件中看,开除党籍的有9000多人,受党纪处分的有18000多人,两者合计27000多人,比1927年‘四一二’以后全国党员总数还要多一倍多。”“对于利用职权谋私利的人,如果不给以严厉的打击,对这股歪风如果不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所以,我说过:‘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8]331-332这里,陈云同志所说的虽然是“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与党的纪律问题却是密切相关的。纪律严明,党风就正;纪律松弛,党风必然出问题。正因为如此,陈云同志1984年10月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提出的《加强纪律检查工作,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报告上的批语中强调指出:“纪检工作应该研究新情况,适应新情况。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共产党不论在地下工作时期或执政时期,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8]275这就表明,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问题仍然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二、关键内容:对党的忠诚与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从其内容和涉及的范围来说,主要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财经、财政)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这些纪律从各个方面为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规范了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构成了党的纪律体系。在党的纪律体系中,各个方面的纪律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对于党的这些方面的纪律,陈云同志多有论及,但强调最多的则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可以理解为,在陈云同志看来,在党的各方面的纪律中,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最为关键和重要的。

 

党的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是对党要忠诚。政党本身就是一种政治组织,作为政治组织,它不仅要有组织纪律的要求,而且必须有政治纪律的要求。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视政治纪律,要求每个党员和每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1927年中共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个概念,强调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9]2081975年,针对当时遭到“四人帮”严重破坏的党内状况,邓小平同志重新提出了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他说:“现在不只是组织纪律差,政治纪律也差。”[10]17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保证“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再次提出和强调党的政治纪律。陈云同志在其著作中虽然没有明确使用“政治纪律”的概念,但在他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有很多内容都是属于政治纪律的。

 

一是强调党员必须对党诚实,言行一致。陈云同志在谈到候补党员转党标准问题时提出,要对候补人在候补期内的“一切言论行动中是否忠诚于党”作出判断,并以此“去判断他是否符合正式党员的标准”[5]136。这就意味着,忠诚于党是对党员的基本政治要求。党员忠诚于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对党讲真话、言行一致。陈云同志明确指出:“我们共产党是言行一致的政党,而且只有共产党才能言行一致。我们共产党内也不允许有对党言行不一致的党员,不允许任何党员对党讲一句假话。我们绝不能像剥削阶级政党那样,党员可以说假话,鬼话连篇,欺骗人民。如果我们的党员也染上了这种恶习,那末,我们党内的互相信任就不可能建立,党的意志的统一和铁的纪律也就不能建立,共产党将不成其为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队伍,也决不能被人民信任而成为人民的领袖。”[5]201因此,“共产党员必须言行一致,这是党规定的。违反了这一条,就是违犯党的纪律。”[5]201党员对党忠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必须坚持“革命的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陈云同志强调:“每个党员必须对于民族、对于革命、对于本阶级、对于党,表示无限的忠诚,把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革命的、本阶级的和党的利益。” 在革命工作中,在党的工作中,在发生党员个人的利益与党的利益不一致的时候,“每个党员必须依靠他对革命对党的无限忠诚,坚决牺牲个人利益,服从革命的和党的整个利益。”“党不仅要求每个党员懂得这一条,特别是要求每个党员能在实际行动和日常生活的每个具体问题上,坚决地毫不疑惑动摇地执行这一条。”[5]138-139 

 

二是强调要忠实地执行中央和上级的决议。我们讲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就意味着“必须忠实执行决议”,既“不准有不执行决议的人和小组织”,也“不准有两面派(阳奉阴违)”。这既是组织原则,同时也是政治纪律。陈云同志认为,忠实执行党的决议,一方面表现为“迅速确切地执行党的决议”,这也是“真正遵守纪律”的表现。能否“迅速确切”地执行,是对党员“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决议是拖延的,敷衍的,甚至故意歪曲的,还是真正忠实执行的”考验和检验。“党不容许任何党员在党的决议面前有‘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态度。”[5]126另一方面,忠实执行党的决议,还表现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坚持执行党的决议。陈云同志明确要求:“共产党员不仅在日常工作中要忠实于党的决议,而且要在困难中,在生死关头时,忠实于革命和党的决议;不仅在有党监督时,而且要在没有党监督时,忠实于革命和党的决议;不仅在胜利时,而且要在失败时坚持执行党的决议。”[5]140 

 

三是强调要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领导核心。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是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不仅党所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难以顺利进行,就是党自身的团结统一也难以保障。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 陈云同志一贯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在如何评价我们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同志的问题上,陈云同志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胜利了的执政党, 是毛泽东同志领导我们党取得了伟大胜利。”[5]242强调要正确评价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绩,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在如何认识和维护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威问题上,陈云同志指出:“我们国家,在目前第一位的领导人是小平同志。”[11]1802“我们作为老同志,现在就是要坚决拥护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11]1821,要维护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20世纪90年代初, 面对当时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陈云同志强调“首先要维护和加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他明确指出:“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 就办不成大事, 社会也无法稳定。”“全国上下都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把中国经济搞上去是大有希望的,社会主义中国是大有前途的!”[8]380 

 

党的组织纪律,最根本的是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政党是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斗争的一定阶段上出现的。无产阶级在斗争中之所以要建立自己的政党,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无产阶级只有建立自己的独立的政党,它“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才能形成组织的力量。“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的科学严密的组织体系。组织严密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坚强有力的根本组织保障。而这些又都是以严明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来保证的。没有严明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党就会变成一盘散沙,成为群龙无首、各行其是的乌合之众。因此,政党作为一个组织,组织纪律是最基本的纪律。陈云同志之所以反复强调党的组织纪律,其原因就在这里。党的组织纪律是关于党员个人与组织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最根本的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经过10多年实践和修改完善,到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我们党正式提出了“四个服从”的纪律,明确规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是党在组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4]773“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中共七大以后的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都强调了这一组织纪律原则,并不断加以补充、发展和完善。所以,在党的组织纪律方面,陈云特别强调要坚持以“四个服从”为基本内容的民主集中制。他一再指出:“党内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5]347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都有发表意见、讨论问题的权利,但又必须有服从决定、积极工作的义务。“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是一个也不能少的。这是我们党的铁的纪律,也是健全党内生活、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有力武器。”[5]34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分析“文化大革命”的原因时,陈云同志还特别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没有了,集体领导没有了,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一个根本原因。”[5]274由此足见民主集中制对于我们党及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三、基本特征:要辩证地认识和把握党的纪律 

  

陈云同志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不仅深刻阐明了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系统阐述了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同时也深刻分析了党的纪律的基本特征。我们知道,陈云同志深谙哲学的真谛,一贯倡导学哲学、用哲学,把思想方法搞对头,坚持用唯物辩证法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陈云同志对党的纪律的基本特征的分析和阐述,就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的方法。比如,他强调纪律是统一的、强制的,又是自觉的;纪律与自由、纪律与民主,是矛盾的统一;强调纪律并不妨碍党员、党组织应有的权利。这就要求我们也必须在辩证统一中认识和把握党的纪律。

 

首先,“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必须无条件遵守。”[5]196陈云同志反复强调党的纪律是铁的,必须建立“铁的纪律”。为什么说党的纪律是铁的?从根本说,就是因为“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党的纪律的统一性,是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必要条件,也是我们党的纪律最根本的特性和最重要的特征。党的纪律的统一性,包括多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党的纪律的来源是统一的,即是由中央统一制定的。当然,各级党组织可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作出某些更加具体的规定,但必须以中央统一制定的法规为基本依据,并且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相一致。另一方面,党的纪律的适用是统一的,是管所有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管所有党员,就是不管你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还是一般党员,也不管你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都要受纪律约束;管各级党组织,就是不管是党的中央组织,还是地方组织,抑或基层组织,都要遵守纪律;党内不准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人物”、“特殊组织”。陈云同志曾把党的纪律的这种统一性,称之为“一切党员与组织须遵守”、“上下一样”[6]181。再一方面,党的纪律的执行是统一的,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都要根据具体情节,按照中央统一规定的标准给予党纪处分。不能在这个地方、这个单位属于违反党纪的行为,给予处分,而在另一个地方、另一个单位则不属于违反党纪的行为,不给予处分。党的纪律的统一性,决定了“必须无条件遵守”。所以陈云同志强调:遵守纪律是“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一切党员一切组织的最基本的义务”[6]182“守纪律不能有例外(一切党员、一切组织),不能有条件的”[6]185,也不能有特殊人物、特殊组织。

 

其次,“纪律是自觉的,又是强制的。”[5]197党的纪律之所以是铁的,不仅仅因为“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同时也因为党的纪律既是自觉的,又是强制的,是自觉与强制的统一。陈云同志明确指出:“纪律虽然带着强制性,但必须自觉遵守。只有使全体党员自觉地遵守纪律,纪律才能成为铁的、不可动摇的、有效的东西。”[5]128在我们党内,党员为什么能够自觉地遵守纪律从而使党的纪律成为自觉的纪律呢?这是因为,一方面,我们党本身是无产阶级的有组织的部队,“它的党员都有着高度的政治觉悟,对革命有无限忠诚和责任心,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在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队伍内,也决不允许那些明知故犯的不能自觉遵守纪律的分子存在。”[5]128另一方面,“党的斗争经验,证明了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5]128。广大党员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也深刻认识到了坚持铁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从而不断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把坚决地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义务,不仅与一切破坏党纪的倾向作斗争,而且着重与自己的一切破坏党纪的言论行动作斗争,使自己成为自觉遵守党纪的模范。当然,纪律是自觉的,又是强制的,即有强制性。强制与自觉是辩证统一的。自觉是基础,强制是条件;自觉是根本,强制是补充。陈云同志说过:“我们的纪律基本上是自觉执行的,但是假如有一回有一个党员偏不自觉,那怎么办?那就得来一点束缚。”[5]276“不自觉遵守,必须强制执行。明知故犯者,要给以处分;情节严重而不愿改正者,应开除出党。”[5]197这就是强制,这就是束缚。完全没有束缚和强制,自觉就没有了保障;有了束缚和强制,才能更好地保证自觉遵守。 

 

再次,“纪律与自由,是矛盾的统一”。[5]198纪律与自由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侧面而否定另一侧面。有人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纪律与自由的关系,把纪律与自由绝对对立起来,认为强调铁的纪律就意味着否定和抛弃了自由。在陈云同志看来,纪律与自由,纪律与民主,都是辩证统一的。在我们党内,既不可以没有纪律,也不可以没有自由。“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是一个最有纪律的党,也是一个最讲民主、最讲自由的党。”[5]197-198党员在“党内有发表意见的自由”。“在决议作出以前,有争论的自由;在决议作出以后,有保留不同意见的自由 (但行动上必须服从)。”[5]197从一定意义上说,自由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利用;纪律是对客观规律的遵循和服从。对于党的纪律和党员个人自由的辩证关系,陈云同志曾作过一个形象的描述:“我们的纪律只束缚那些非无产阶级的妨害革命的东西,就像游泳术对于游泳的人只束缚他不要淹死一样。真正的游泳家在水里是自由的,真正的革命家,在有纪律的革命运动里,也是自由的。”[5]276正所谓:“既知重要,就必须遵守,凡入党者都应有此自觉性。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5]197这就告诉我们,党的纪律的强制性与党员个人的自由是并行不悖、辩证统一的,我们对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的认识越深刻,遵守纪律越自觉,也就会感到越自由。 

 

复次,“强调纪律并不妨碍党员、党组织应有的权利。”[5]97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统一的整体,具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在我们党内,党员既是党的机体的细胞,同时也是党的活动的主体。作为党的活动主体,既享有一定的民主权利,也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党员义务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也是衡量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具体标准。党员义务与党的纪律是密切相关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本身就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因此,有人认为,党的纪律与党员权利是对立的,遵守党的纪律就会妨碍党员行使权利。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党的纪律与党员权利的关系,实质上是党员义务与党员权利的关系。党员权利和义务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两者同时产生,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党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陈云同志强调遵守党的纪律与行使党员权利的统一。他明确指出:“每个党员都有在党内发表意见、讨论问题的权利,但又必须有服从决定、积极工作的义务。”[5]348“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怎么办?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5]97在决议作出以前,党员在党内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在决议作出以后,除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外还有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而且“每个党员、党组织都有权上诉,直至中央”[5]197 

  

四、根本路径:注重教育、强化监督、严格执纪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作用,关键在于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党的纪律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是统一的,执行纪律是无条件的。对于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来说,首先是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如何才能使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呢?陈云同志在这方面有很多论述。综观陈云同志的有关论述,最根本的是必须牢牢抓住教育、监督和执纪三个关键环节。这是维护和强化党的纪律的根本途径。

 

首先,必须注重教育。党的纪律虽然表现为外在的约束,但它却是建立在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的。这种自觉既源于党员对党的忠诚和对党的事业的责任担当,也基于对严明纪律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和对党的纪律规定的系统认知。系统了解党的纪律规定,深刻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遵守纪律的意识,是自觉遵党的纪律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使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就必须注重和加强纪律教育。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193810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政治报告中,重申了党的“四个服从”的纪律,并且指出:“经验证明:有些破坏纪律的人,是由于他们不懂得什么是党的纪律;有些明知故犯的人,例如张国焘,则利用许多党员的无知以售其奸。因此,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避免再发生张国焘事件。”[12]528

 

19395月,陈云同志在《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中转述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并进一步强调“今天党内加强纪律的教育特别重要”。他指出:“我们党内今天有大批的新党员,他们还没有受过党的纪律的教育,还没有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今天处在抗日战争的时代,共产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是胜利的必要条件。我们共产党员在政权机关中、民众团体中工作着,他们行为的好坏就立刻影响到人民对共产党的观感。因此,今天在党内尤其是新党员中加强纪律的教育,使他们了解为什么要遵守纪律,怎样做才是遵守纪律,什么事是违犯纪律的等等一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5]127-128陈云同志认为,对待干部的错误,基本办法是教育。纪律是不得已的教育,当然又是必要的。他还指出:“对党员的教育,一般的知识依靠自修;自我检讨、纪律教育则由党内进行。”[5]230-231“党不仅在课堂上要教育党员遵守纪律,而且要在每个具体违犯纪律的问题上给以纪律的教育。”[5]126支部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支部委员会应该有计划地教育党员,包括对党员的纪律教育。支部领导机关和支部中党龄较长的党员应该担负教育新党员的责任。更重要的是以自己在思想作风上、工作上、遵守党纪上的模范行为,去教育新党员。 

 

其次,必须强化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基本办法是教育,但教育并不是万能的。就像刘力功,上过党的建设的课程,包括受到过党的纪律的教育,曾经举过手“拥护”党的纪律。但是,要他从口头上赞成到实际上执行党的决议时,就完全相反,不服从党的纪律了。陈云同志认为,“这就告诉全党同志,遵守纪律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在实际行动上。口头上说遵守纪律是容易的,困难的是在实际行动上真正遵守纪律。所以党观察党员是否遵守纪律,要看他的行动。”[5]125-126对党员的行动进行观察,发现违纪,就要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要求其改正。这也就是进行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监督是必不可少的。陈云认为,监督应该是多方面,既包括上级组织和领导对下级组织和对党员的监督,也包括下级组织和党员对上级组织和领导以至领袖人物的监督;既包括本级党组织与所属党员的相互监督,也包括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既包括党内的监督,也包括来自党外的监督。陈云同志强调:“为维护党的铁的纪律,每个党员、每个组织,都应该自觉自愿地接受其他党员和上下周围组织的监督,同时诚恳虚心地接受群众的监督。”[5]197特别是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的一级组织,可以说是党员之家,与党员的距离最近、关系最直接,对党员的行动看得最真切、监督也最直接。所以陈云同志也特别重视发挥支部对党员的监督作用。他明确指出:“在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监督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党员中间各种脱离党的理论、政策、党规、党法等错误倾向。”[5]151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陈云同志还特别提出要注意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的作用,强调老党员、老干部“在以身作则、关心党风党纪、发挥监督作用上,没有退居二线和离休、退休的问题”。[8]352 

 

再次,必须严格执纪。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需要注重教育、强化监督,同时还必须严格执纪。严格的遵守党的纪律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党内不准有不遵守纪律的“特殊人物”和“特殊组织”。如果有的党员和党组织不遵守纪律,而且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怎么办?那就只能执行纪律,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就刘长功违犯党的纪律、拒不服从党的决定的问题,陈云同志介绍说,为教育新党员,党组织曾经与他谈过7次话,但最后还是“拒绝执行党的决定”。基于此,“中央党务委员会认为,党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对刘力功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四个服从”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不容任何人破坏。刘力功违犯了党的纪律,又不接受党的教育,改正自己的错误,因此,决定开除其党籍,并公布于全党。”[5]124通过对刘长功执行纪律,既纯洁的党的队伍,也教育了很多党员,特别是与刘长功有相似错误思想和习惯的党员。违犯“四个服从”的纪律要严格执纪、严肃处理,违犯党的其他纪律的,同样也要严格执纪、严肃处理。比如党的保密纪律,陈云同志在抗战时期强调:“为了保持抗战的力量,为了保证革命和党的事业的胜利完成,每个党员必须高度地提高政治警惕性,严守党的秘密工作的纪律,并且与一切忽视、破坏党的秘密工作的危险倾向作斗争。任何党内的不对外公开的事件,不准任意向党外宣传;任何对其他党员没有必要说出的秘密事件,不准在其他党员中乱说。一切破坏秘密工作的行动,必须受到党的纪律的制裁,直到开除党籍。”[5]140再比如党的群众纪律,陈云同志指出:“党掌握了政权以后,犯了错误会更直接更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党员违犯了纪律,特别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你有枪,又当权,群众看到了也不敢讲。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并且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有人做了违背群众利益的事,就要给以严肃的批评,以至纪律处分。对于违法的人,例如贪污分子,还要发动群众去斗争,并绳之以法。”[5]183还有对党不诚实、言行不一致的,陈云同志认为这也违犯党的纪律。“有些人对党说一次两次假话,经过教育不加改正,反而假话越说越多,越说越大。这样的人,不管你口里讲得如何革命,不管你过去有多大的功劳,应该立即开除出党,没有价钱可还。”[5]201在强调严格执纪的同时,陈云同志还要求“要有赏有罚,赏罚分明”。表扬和奖励遵守纪律的,批评和惩罚违犯纪律的“目的是使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使正确的同志更前进一步”。[5]201改革开放以后,陈云同志作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强调“党的纪律不存在‘松绑’的问题”,共产党“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纪律”[8]275。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规党法。“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的工作是:无论是谁违反党纪、政纪,都要坚决按党纪、政纪处理;违反法律的,要建议依法处理。各级纪委必须按此原则办事,否则就是失职。”[8]356 

  

五、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从长期执政党建设实践中得的重要结论,也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原则。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认识到,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并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要使我们的党始终成为的坚强领导核心。“打铁还须自身硬”。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并将其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怎么治?陈云同志关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的思想,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根本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我们当前主要的挑战还是党的领导弱化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改变这种局面,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甚至会断送我们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 [13]9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败穷凶极恶的敌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14]13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13]9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性质、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13]60这无疑是对陈云同志关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而党的纪律又是由多方面的内容构成的体系,我们要全面从严治党,就必须把各方面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规矩的工作,以党章为根本依据,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明确了一系列纪律和规矩,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纪律体系。特别是2015年10月印发的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进行了新的整合,即将党的纪律的内容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党的各方面的纪律都具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缺少。在党的各方面的纪律中,陈云同志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视为关键内容,予以突出地强调,体现了他对各方面纪律在党的纪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功用的深刻认识,对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科学认识和把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所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为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中,也突出强调了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关于党的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14]131-13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4]764关于党的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回答的重大课题。”[14]765-766“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14]766-767他还具体指出:“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14]770总之是要坚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处理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实行正确集中、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正确认识和把握党的纪律的基本特征,对深刻认识党的纪律的本质、正确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规律,从而自觉运用和遵循其规律,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陈云同志关于“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必须无条件遵守”的思想,深刻揭示了党的纪律的统一性、平等性和刚性约束的特征。它告诉我们,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本作用,就必须坚持党的纪律的统一性,坚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纪律目前一律平等,强化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不管是哪一个党员,只要违反的党的纪律,就要受到相应的纪律惩处。其次,陈云同志关于“纪律是自觉的,又是强制的”的思想,深刻揭示了党的纪律的自觉与强制相统一的特征。它告诉我们,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约束作用,就必须坚持自觉与强制的统一。一方面,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广大党员思想政治觉悟,特别是提高广大党员对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努力使党的纪律的遵守和执行建立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之上。这是最根本的。另一方面,又要严格坚持党的纪律的强制性,对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坚决地执行纪律。再次,陈云同志关于“纪律与自由,是矛盾的统一”、“强调纪律并不妨碍党员、党组织应有的权利”的思想,深刻揭示了党的纪律的义务与权利相统一的特征。它告诉我们,要增强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党的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保障作用,还必须正确处理好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纪律、履行义务,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维护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权利的关系。既不能只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纪律、履行义务而不维护其应有的权利,更不能允许一些党组织和党员成为只享有权利而不遵守纪律、履行义务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

 

教育、监督和执纪是确保党的纪律得到有效执行的三个关键环节,也是维护和强化党的纪律的根本途径。陈云同志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注重教育、强化监督、严格执纪的思想,对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维护和强化党的纪律,确保党的纪律得到有效执行,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必须切实加强纪律教育。一方面,是要加强有关党的纪律建设基本理论的教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明确党的纪律建设在整个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的教育,使广大党员熟悉和掌握我们党的各项纪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违反党的纪律所要承担的责任。通过纪律教育,不断地提高广大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这是严明党的纪律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15]其次,必须切实强化纪律监督。一方面,是要强化党内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党章办事,把对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解决一个问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13]120要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制度创新和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巡视工作,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强化外部监督。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15]依靠人民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无论是建言献策,还是批评监督,都会有助于我们从严管党治党,包括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再次,必须切实严格执纪。严格执纪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的最后一个环节。用陈云同志的话说就是:“纪律是不得已的教育,当然又是必要的。”[5]247处罚是必要,但这是最后的[6]186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为以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的作风为基本任务的专门机关,更要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因而,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都应该模范地执行党的纪律,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扶正祛邪,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向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增强党纪的刚性约束。要把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列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犯者必究、违者必查的硬约束,成为有强大威慑力的带电的高压线。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13]79为此,他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15]只有这样,才能伸张正气、打击邪气,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促进党内生活的正常化,提高全党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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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15]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作者系安徽省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原所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原主任、研究员 

  

来源:刊于《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